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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人社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社保
名称: 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政策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2-22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132
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政策
发布时间:2021-02-22 12:27 来源:省人社厅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一、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哪些

答: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具体范围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规定,并实施动态调整。

二、对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方式主要有哪些?

答:对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个性化援助,通过组织参加职业培训、推荐企业吸纳、帮助灵活就业、扶持自主创业等方式,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对仍然难以实现就业的,可纳入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范围。根据年龄、家庭等因素,建立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排序机制,优先安排符合岗位条件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