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新闻发布工作,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密切政府与群众的关系,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明确新闻发布内容。发布的主要内容是:重大决策部署、政策解读、规范性文件的有关内容;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重要活动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群众关心的需要发布的其他情况。
二、加强新闻发布管理。实行统一管理,根据需要定期与不定期举行,如遇重大突发性事件等特殊情况,可随时举行。发布会的召开由局主要领导审批,由新闻发言人发布,必要时由局主要领导或有关方面负责人发布信息。未经批准,各部门不得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的具体内容由局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或由各部门申报,也可根据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选择提出,经局办公室初审、局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局主要领导审定。
三、健全新闻发言人队伍。局新闻发言人由局办公室主任担任。局各部门要确定1名熟悉政策、精通业务和表达沟通能力强的领导担任新闻发言人,同时,指定1名干部作为联络员,负责做好本部门新闻发布的日常工作和对外新闻发布联络工作。
四、严格新闻发布纪律。新闻发布会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遵循新闻真实性原则,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新闻发言人按照局党组确定的统一口径和发布内容,向媒体通报新闻信息和接受记者采访。重大问题、敏感问题及时请示局党组。
五、拓宽新闻发布渠道。新闻发布主要面对新闻单位记者,也可视发布内容邀请有关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参加,并将新闻发布会情况及时在局信息公开网公布。
六、加强新闻发布会务组织。新闻发布会由局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根据新闻发布会的内容,确定新闻单位、提供新闻通稿、安排记者采访,并及时掌握媒体报道情况和社会舆论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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