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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12663-7/201807-00001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白梅乡 主题分类: 其它
名称: 白梅乡政务公开实施方案(试行) 文号:
发布日期: 2018-06-05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2773200
白梅乡政务公开实施方案(试行)
发布时间:2018-06-05 00:00 来源:白梅乡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为认真贯彻落实《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枞阳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按县政府文件要求,制定本部门2017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一、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1.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对于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方面的信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

2.细化主动公开内容。对本单位政府信息进行梳理,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并动态更新。

3.加大规范性文件公开力度。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全面、准确、及时做好公开工作。及时对已经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对失效、废止、被新文件取代的文件要及时标注文件的有效性。

4.加强信息解读力度。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要同步制定解读方案,加强议题设置,通过发布权威解读稿件、组织专家撰写解读文章等多种方式,及时做好科学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积极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可视化方式,增强政策解读效果。

5.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运用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等信息的公开。依法向社会公开各级气象部门的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

2.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对于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均要发布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注意事项等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结果等信息均应全面公开。

3.加强人事管理信息公开。做好干部任前公示、人事任免等信息公开工作,准确、及时地公开公务员招录有关信息。

4.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规范答复程序及格式,加强申请的分类管理。

三、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1.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公开指南进行复查,内容缺失或者更新不及时的,及时完善相关内容。

2.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3.加大信息公开培训力度。根据需要组织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交流,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和水平。

四、方案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同时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分管信息公开工作,狠抓具体落实。

2.加强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统筹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处置、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工作,并在经费、设备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

3.细化责任。按照责任分工,确定专人负责,进一步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并抓好落实,要将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落实到人员,便于监督检查。协办单位要密切配合,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按要求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