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乡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应急局《关于印发开展安全生产“春雷”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应急〔2022〕3号),确保岁末年初和全国、全省“两会”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经研究决定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春雷行动”,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检查重点
重点检查全乡服装加工、交通运输、烟花爆竹领域等有关企业。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坚决予以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检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仓库“四防”(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等基础设施达标情况,经营安全专项治理情况(超范围经营和超标违禁、“假太空”产品)情况,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以及流向信息化管理、仓储安全管理情况等。
零售店(点)。检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零售场所安全条件达标情况,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要求落实情况等。
二、检查安排
此次行动从即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
(一)企业自查。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
(二)安全督查。乡安全办采取检查与综合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在企业自查整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和复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白梅乡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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