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规范和加强全县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规范项目验收程序,根据《枞阳县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枞政办秘〔2017〕80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起草过程
机构改革以来,县大数据中心整体由原县经科委转隶至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按照工作职责和《枞阳县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枞政办秘〔2017〕80号)有关规定,由大数据中心拟定初稿,经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报请县领导同意后印发至县直各部门。
三、工作目标
规范和加强全县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规范项目验收程序。
四、主要内容
明确了验收组织单位、验收条件、验收内容、验收程序、验收结果类别以及验收结论处理等具体内容。
五、创新举措
细化了信息化项目验收流程,给信息化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竣工验收和工程监理过程中提供指导标准。
六、下一步工作考虑
根据县财政局采购办等部门关于项目招标采购、审计核查有关规定的调整,及时修改文件内部分验收条件内容。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