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全县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规范项目验收程序,根据《枞阳县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起草了《枞阳县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请于7月28日前,以纸质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局(联系人及电话:刘俊,0562-5731509;邮箱:643532581@qq.com)。
附件:《枞阳县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办法(征求意见稿)》
枞阳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2019年7月1日
枞阳县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办法
第一条 验收目的
为规范和加强全县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规范项目验收程序,根据《枞阳县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枞政办秘〔2017〕80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验收范围
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含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下同)使用财政性资金、自筹资金、上级配套资金和政府融资资金的信息化建设项目。
第三条 组织单位
(一)总投资5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项目竣工并试运行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由建设单位向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提出验收申请(附表1),提交相关资料,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会同县财政局组织项目验收。
(二)总投资50万元以下的项目,项目竣工并试运行后,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将验收资料报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备案(附表2)。
第四条 验收条件
项目竣工验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建设项目按照立项批复文件及合同要求全部建成,满足使用要求;
(二)建设项目经测试并初验合格;
(三)各类技术文档和项目资料齐全;
(四)经过建设单位同意,实行监理的项目须监理单位同意;
(五)满足合同及合同附件规定的其他验收条件。
第五条 验收内容
(一)检查项目建设情况。主要检查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是否按照批准的建设方案、合同书等有关文件建成,项目建设中发生的重大变更是否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二)检查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主要检查项目建设和管理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信息化建设相关标准;
(三)检查档案资料情况。主要检查项目建设的立项、实施过程中相关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档案资料主要包括立项批复、建设方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书、项目设计文档、项目实施方案、测试报告、试运行报告、监理报告、材料清单、操作说明书、售后服务保证文件、培训文档、初验报告、软件测评报告(重要信息系统)、其他有关文件等。
第六条 验收小组
由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会同县财政局组织成立项目验收小组,原则上每个项目的验收小组为3人以上单数(重大项目5人以上单数),专家从信息化专家库中抽选或从外地邀请相关领域专家。
验收小组按照现场查验、会议评审等程序进行验收,验收完成后出具正式验收意见表(附表3)。
第七条 验收程序
(一)现场查验。赴项目建设现场进行实地查验,主要查验内容包括系统功能实现情况、货物数量及参数情况等。
(二)会议评议。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别介绍项目情况,现场查阅验收资料,经质询与讨论,形成正式验收意见。
第八条 验收结果
验收结果分为:验收合格、需要复议和验收不合格。
(一)完成所有建设内容,技术指标达到设计要求,符合信息化项目建设相关标准、系统运行安全稳定、经费使用合理,视为验收合格。
(二)建设内容和技术指标基本达到设计要求,但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不齐全,导致验收结论存在争议,视为需要复议。
(三)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按验收不合格处理:
1、所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
2、未按批复文件及合同要求建设,主要技术指标未达到设计要求;
3、未经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同意,擅自调整项目建设方案和投资规模;
4、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尚未解决,或存在纠纷尚未解决;
5、没有对系统或设备进行试运行,或者试运行不合格;
6、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审计发现问题;
7、违反法律、法规的其它行为。
第九条 结论处理
(一)验收结论为验收合格的。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建设单位将验收资料装订成册并连同相应的电子文档,报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备案。
(二)验收结论为需要复议的。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建设单位在一个月内补齐有关材料并重新申请验收。
(三)验收结论为验收不合格的。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建设单位,限期整改,符合验收条件后,项目建设单位重新申请验收。
第十条 验收不合格的信息化建设项目,县财政(融资)部门停拨工程进度款,项目不得交付使用。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暂不受理该单位其他信息化项目的申报。
第十一条 根据《“智慧枞阳”建设目标考核暂行办法》,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将各单位项目验收工作纳入考核内容。
第十二条 涉密信息化项目按照相关规定与要求执行。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县数据资源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枞阳县信息化项目验收申请表
2、枞阳县信息化项目验收备案表
3、枞阳县信息化项目验收意见表
附表1
枞阳县信息化项目验收申请表
项目名称 | |
建设单位 | |
施工单位 | |
监理单位 | |
项目建设期 | 年 月至 年 月 |
单位性质 | | 法人代表 | |
项目领域 | | 初验时间 | |
联 系 人 | | 联系电话 | |
项目建设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项目监理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项目投资50万元及以上填写此表。
附表2
枞阳县信息化项目验收备案表
项目名称 | |
建设单位 | |
施工单位 | |
监理单位 | |
建设依据 | |
项目建设期 | 年 月至 年 月 |
单位性质 | | 法人代表 | |
项目领域 | | 验收时间 | |
联 系 人 | | 联系电话 | |
项目建设内容 | |
项目验收备案 文件目录 | |
验收意见 | (不够,可附页) |
建设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项目投资50万元以下,填写此表,并附验收专家签名的验收结论(或验收报告)、完整验收文档。
附表3
枞阳县信息化项目验收意见表
项目名称 | |
建设单位 | |
建设依据 | |
项目建设期 | 年 月至 年 月 |
批复概算 | (万元) |
中标价 | (万元) |
项目建设 主要内容 | |
项目验收 基本情况 | |
验 收 小 组 意 见 | (不够,可附页) 验收小组签字: 年 月 日 |
建 设 单 位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