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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12663-7/201801-00020 组配分类: 政策法规文件
发布机构: 白梅乡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优抚
名称: 枞阳县民政局2017年度临时救助资金标准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5-22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2773200
枞阳县民政局2017年度临时救助资金标准
发布时间:2017-05-22 15:45 来源:白梅乡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枞阳县临时救助标准,单次救助金额为低保标准的2-10倍。临时救助实行一事一救。同一申请人、同一事由的,一年内原则上只救助一次。特殊情况经县民政局认定,一年内最多给予再次救助,且第二次救助金额不得超过首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