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铜陵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有关文件,我们制定了《枞阳县防灾减灾“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附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形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箱将意见反馈至:
1028535745@@qq.com;
二、通过信函将意见邮件至:铜陵市枞阳县应急管理局防灾减灾股;
意见征集时间为2021年2月25日至2021年3月25日。
附件:枞阳县防灾减灾“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
关于《枞阳县防灾减灾“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枞阳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2月25日
枞阳县防灾减灾“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
“十四五”(2021-2025年)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县营造安全稳定发展环境的关键时期,编制和实施好枞阳县防灾减灾“十四五”规划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十四五”时期防灾减灾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一)面临的机遇
“十四五”时期,防灾减灾工作面临许多有利条件和发展机遇。
1、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防灾减灾工作,并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的系列讲话,为防灾减灾工作提供了强大政策支持;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加强领导、强化监管,狠抓责任落实,为防灾减灾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2、统筹协调好防灾减灾工作方方面面的工作,按照“高、统、快、防、实”的工作标准,建设更高水平的灾害防御体系,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3、随着社会治理能力不断提高,社会文明素质、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加快提升,安全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
4、自然灾害预警能力提升,“科技强安”战略有利于降低灾害风险,提高抵御灾害的水平。
5、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需求,以及全社会对减灾防灾的高度关注,为推动防灾减灾工作提供了巨大动能。
6、县应急管理局挂牌成立以来,我们积极适应新体制新要求,以创新的思路、改革的办法和有力的举措奋力破解难题,努力逐步厘清应急管理横向及纵向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逐步构建防灾、减灾、救灾、指挥、救援、监管、执法、保障等职能分工清晰、互为衔接的“大应急”管理格局,实现了新时代应急管理工作的良好开局。
(二)面临的挑战
我县应急管理局作为一个新组建的部门,在应急指挥平台、应急救援队伍、应急预案体系、应急预警监测和应急科技支撑建设等很多方面尚处于起步阶段。应急管理工作面临较为严峻的形势,各类灾害风险隐患点多、线长、面广。受生产力发展水平、政府监管体制与机制、自然灾害预警和应急救援能力、社会防灾减灾意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我县的防灾减灾工作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为:
一、自然灾害风险防范面临严峻挑战。我县地势北高南低,背山面江,客水过水面积大,受全球气候变化影响,强降雨、台风、高温等极端天气可能会日趋频繁。洪涝、冰冻雨雪、干旱、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大。
二、应急准备和处置能力仍有待提升。应急预案体系有待健全,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针对性、操作性、实用性不强,预案的可行性和系统性评估制度尚未健全,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演练和现场指挥处置工作流程演练不足。专业救援队伍力量薄弱,“全灾种”应对处置能力有待提升,社会救援力量参与我县应急救援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先进适用救援装备应用不足,航空救援、应急资源保障能力仍有待完善,应急避难场所承载能力还不能完全满足实际需求。应急物资储备、应急响应和处置、应急联动、信息发布等方面仍存在短板。
三、科技信息化应用基础薄弱。机构改革后各业务系统尚未实现应急管理“一张图、一张表、一张网”,缺少前端感知预警设备,通信保障能力弱,无法支持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协同作战,应急资源一体化管理系统功能不全,物资调度作用有限,应急管理能力仍然相对落后,应急指挥信息化水平不高,迫切需要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建设全面支撑具有系统化、扁平化、立体化、智能化、人性化特征,与应急指挥能力相适应的现代应急指挥体系。
四、社会共建共治共享应急管理格局尚未形成。专兼职、义务消防队、应急救援志愿者联盟及其他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机制尚未建立,未形成合力。行业协会、中介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发育程度不高、技术服务能力弱,保险机构参与灾害预防、恢复重建作用发挥不明显。
二、“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的重要论述,重点解决制约我县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的关键性、基础性、共性问题,促进我县防灾减灾工作的发展,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以信息化推进应急管理现代化,提高监测预警能力、辅助指挥决策能力、救援实战能力和社会动员能力,着力建机制、补短板、强能力、促协同,统筹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全面提升防灾减灾管理水平,最大限度降低灾害风险和损失。
(二)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5年,建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防灾减灾体系。全县应急管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显著增强,自然灾害防御能力显著增强,应急指挥、救灾处置和综合保障能力大幅提升,社会公众风险观念和安全感明显增强。减灾救助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基本建成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自然灾害预警、救助体系。
2.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应急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
坚持“深度互融”。推动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全面融合发展。逐步推进应急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强化应急管理综合职能,健全监测预警、风险排查、应急保障等机制。实施精准治理,衔接好“防”和“救”的责任链条,确保责任链条无缝对接,形成整体合力。
坚持“预防为主”。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坚持“底线思维”。牢固树立风险管理理念,坚持责任导向、问题导向、风险导向和能力导向,针对性落实各项风险管控措施,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做好随时应对各类重大灾害的应急准备,全方位提升应急救援能力,牢牢把握灾害应对主动权。
坚持“创新驱动”。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广泛吸纳先进成果,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不断促进防灾减灾管理体系和能力的可持续全面发展。
三、发展策略
(一)突出补短板除隐患降风险
认真梳理我县防灾减灾工作方面突出短板和风险隐患问题,分析“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挑战,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谋划布局一批重大举措和重点项目,补齐短板、消除隐患、降低风险。
(二)扎实开展自然灾害风险调查评估,加强风险动态监测预警,围绕风险查找隐患,持续推动源头治理、重点灾害专项治理,实现存量、增量、变量风险的精细化管控。
(三)提升自然灾害全流程应对能力
以科技和信息化推进应急管理现代化,加快风险防控、灾害防治、监测预警、个体防护、应急处置、工程抗震等安全设备产品推广应用,加强监测预警、应急准备、应急救援、现场处置和恢复重建能力建设,全面提升自然灾害全流程应对能力。
四、主要任务
1.加强体制机制建设
(1)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推动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全面融合发展,健全灾害事故全灾种统一指挥和统筹应对、全链条有效覆盖、全过程综合管理的体制。
(2)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厘清部门、乡镇应急管理权责,明确防灾减灾职责内容。紧盯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目标,强化监管措施,推动自然灾害责任人严格落实防治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全员、全过程的隐患防治责任制。
(3)强化应急联动机制。完善应急管理部门、社会、政企应急联动机制建设,提高各类灾害事故救援能力。强化全县各专项应急指挥部与部队应急联动机制,提高联合指挥和协同处置能力。
2.完善自然灾害风险评估制度
(1)实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以各职能部门和乡镇、村为单位开展调查评估,形成枞阳县自然灾害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编制枞阳县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
(2)开展灾害重点隐患排查。在灾害风险调查评估的基础上,开展气象灾害、洪涝灾害、森林火灾、地质灾害、易受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影响重点区域和重点设施设备的隐患排查,制定风险清单和隐患清单。督促各有关成员单位切实履行职责,明确责任人、坚持常态化开展各项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工作。
3.加强自然灾害重点灾种防治
(1)严防汛旱灾害。全面推进江、河、湖水患治理和水库除险加固,推动县城防洪排涝减灾综合体系和县域积水隐患路段防洪排涝整治,使内涝灾害防治标准达到50年一遇,城市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加强各级防灾系统标准化能力建设,推动抢险救援物资、救援设备下沉街道、村镇,提升基层灾害防御能力。
(2)加强森林火灾风险治理。通过点线面网格综合布局、全域防火分区施策、周边区域综合统筹,形成综合防控格局。突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生物阻隔带等基础性工程设施建设,建构森林防火的快速反应通道网络。对林缘三十米防火区和业主进行登记、强化野外火源管理。重点加强林区风险隐患排查,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防范人为原因造成的森林火灾。
(3)加强地质灾害治理。分年度制定地质灾害防治计划,并按计划实施隐患点治理。加强地质灾害隐患风险辨识和治理工作,推进地质灾害制度和责任体系建设。强化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确保配套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与主体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同步进行。基于现有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数据和气象预测数据,构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平台。
4.提升自然灾害防御能力
(1)提升城区基础防灾能力。全面排查老旧建筑、自建房、削坡建房等安全隐患,结合排查结果建档立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进行分期分批整治。开展重要公共建筑物抗震性能鉴定、城市市政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和排查,对抗震性能不足的建筑物和城市市政设施进行加固改造。
(2)加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根据我县灾种特点,以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谋划一批水利基建项目,全力推进江河水库综合整治,全力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坚持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着力提高防汛抗旱综合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洪涝旱灾害损失,努力满足现代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新农村建设的新要求。
5.完善灾害监测预警网络体系
(1)健全灾害监测预警机制。健全自然灾害防控体系,建立县、乡镇、街道、村庄巡查制度,强化值班、巡查、监测、险情信息报告专业化建设。面向洪涝风险、边坡隐患、森林火灾等易发、多发灾种,织密覆盖山、湖、城全方位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网络。
(2)加强灾害信息发布。逐步健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公开机制,强化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各类传播渠道将灾害预警信息发送到户到人。
6.加强基层基础能力建设
(1)完善基层工作模式。强化综合监管、行业监管、乡镇村属地监管职能,从明确工作机构、压实责任体系、健全预案制度、落实物资储备、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工作场所和信息化保障等六方面扎实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基层防灾减灾及应急救援一体化融合运作模式,积极推行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夯实社区基层应急工作基础。
(2)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开展针对乡镇和村的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监管和防灾减灾救灾力量建设,强化基层风险评估、隐患排查、预警信息传播、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能力,推进监管力量下沉基层一线。加强行业部门对基层的业务指导,包括制定专业指引、操作规程、提供专家技术支撑和人员、经费等支撑。组织基层警务人员、民兵、预备役人员和物业保安、企事业单位应急队伍、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建立基层应急队伍,重点加强第一响应和第一线风险防控能力建设。
(3)深入开展防灾减灾“大培训”。改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设施条件,结合防灾减灾日和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提升全民防灾减灾安全素质。将防灾减灾、应急科普纳入国民教育、职业教育、干部培训内容,依托网络课堂加强应急管理队伍培训,鼓励参加在职教育、专业资格培训等,提高防灾减灾业务专业水平。
7.创新科技支撑能力建设
(1)全面开展防灾减灾网络建设。完善防灾减灾感知网络,为各类防灾减灾智慧应用提供安全可信的前端数据来源。完善应急通信网络,构建覆盖县、乡镇、村庄的信息网架构。
(2)大力推进信息化系统建设。建设智慧应急系统,全面提升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水平。建设智慧水利系统,实现水利工作“可视、可知、可控、可预测”,持续提升水利行业应急处置和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智慧交通系统,实现交通基础设施、载运工具智能化和服务、管理及决策支持的智能化。探索自然资源、水利、消防等领域信息图层的应用,推动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领域广泛应用。
8.健全灾后恢复重建机制
(1)充分发挥县政府在资金、政策、规划等方面的统筹指导和支持作用,健全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筹措机制,完善市场化筹集重建资金机制。科学统筹、提前谋划恢复重建工作,建立健全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精准到户,精确到人。建立健全县、乡镇、村三级社会捐助机制,引导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积极参与社会捐赠和灾后恢复重建。加强生命线工程系统破坏情况调查和快速抢险,抓紧恢复基础设施功能。
(2)发挥保险保障预防作用。继续实施农房保险项目,鼓励企业法人和群众参加自然灾害类商业保险,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风险应对能力。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制定《规划》实施方案,积极推进规划目标、明确责任主体,确定工作重点和时序,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促进重要项目、重点工程顺利实施。出台配套政策措施,确保责任落实、经费落实,措施到位、监管到位,推动《规划》顺利实施。
(二)加强协调配合
县应急管理局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真正做到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任务,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其他部门要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牵头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形成推动《规划》实施的强大合力。
(三)强化项目支撑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优先支持列入《规划》的项目。完善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发展政府、企业、社会多种融资渠道,鼓励和引导金融、保险等社会资本投资重大项目。抓好重大项目建设用地保障。强化专业人才、科技与信息化等对《规划》的支撑作用。
(四)强化评估考核
强化规划硬约束,对规划执行情况定期评估和监督检查,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各有关部门应于每年12月25日前向县减灾委报送《规划》的年度主要任务、重点项目及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县减灾委对《规划》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指导,加强督促检查,注重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并于2023年底、2025年底分别组织开展《规划》中期和终期评估,形成中期和终期评估报告,对《规划》项目实施进度严重滞后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