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枞阳实验中学:
报来《枞阳实验中学关于请求提高教育收费的报告》收悉。根据民办教育收费有关管理规定,为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综合考虑价格机制改革趋势以及学生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和出资人合理回报等因素,在办学成本监审的基础上,参考周边县(市)收费标准,经县政府同意,调整你校有关收费标准,具体项目和标准等事项如下:
一、学费:初中5300元/生.期,高中6100元/生.期。
二、住宿费:650元/生.期。
三、你校为在校学生提供由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安徽省物价局、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价费〔2010〕222号)规定执行。
三、你校要做好收费有关政策宣传,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要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或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投诉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接受价格、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监督管理。
四、本通知从2021年秋季开学起执行。执行期内,如国家、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政策发生变化,按有关规定执行。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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