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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6685849-C/202008-00003 组配分类: 财政决算
发布机构: 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生产、司法
名称: 枞阳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8-07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2029601
枞阳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08-07 08:35 来源:枞阳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枞阳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2020年8月

 

 

第一部分 枞阳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枞阳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枞阳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枞阳县应急管理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枞阳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震减灾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震减灾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综合防灾、防震减灾规划,监督执行国家标准和规程、地方标准和规程。

(二)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和防震减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指导、监督有关部门做好地震应急救援演练以及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等震灾应急救援有关职责。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建立防震救灾群测群防信息网络,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环境。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兼职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市级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等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承担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相关工作,按规定承担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联系消防工作,指导地方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相关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乡镇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

(十三)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及防震救灾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及防震救灾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县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遏制较大安全事故。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一般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县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承担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相关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

2)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3)县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4)必要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方案,组织编制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县发改委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开展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并根据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3.关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界定。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在枞中央、省属、市属和县属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管。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审查和发放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矿山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民爆器材的生产、流通和监管;县公安局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许可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和确定运输路线,许可焰火晚会和管理烟花爆竹燃放工作。负责组织销毁处置废旧和罚没的非法烟花爆竹;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定职业卫生规定,规范职业病预防、保健、检查和救治。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负责职业卫生评价及化学品毒性鉴定工作。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乡镇政府负责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枞阳县应急管理2019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与预算比较一致。纳入枞阳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枞阳县应急管理局本级

 

 

第二部分  枞阳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部门:枞阳县应急管理局     单位:万元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本表金额转换成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部门:枞阳县应急管理局                                               单位:万元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本表金额转换成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部门:枞阳县应急管理局                                金额单位:万元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本表金额转换成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部门:枞阳县应急管理局  单位:万元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本表金额转换成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部门:枞阳县应急管理局                        单位: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

部门:枞阳县应急管理局                        单位:万元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本表金额转换成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部门:枞阳县应急管理局               单位:万元






 

第三部分  枞阳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1296.21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1296.21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22.17万元,增长246.54%,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1272.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2.95万元,占100%事业收入为0,占比0%,经营收入为0,占比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1132.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7.42万元,占26.25%项目支出835.45元,占73.75%;经营支出0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96.21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1296.21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和结余)。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22.17万元,增长246.54%,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长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72.95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98.91万元,增长240.32%。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2.8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7.4%。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82.08万元,增长222.9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2.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6.24万元,占39.39%卫生健康支出(类)6.24万元,占0.5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661.65万元,占58.41%;住房保障(类)支出18.72万元,占1.65%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73.98万元,支出决算为1132.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3.4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支出大幅增加;二是人员工资等正常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97.42万元,占26.25%;项目支出835.45万元,占73.75%。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0.26万元,支出决算为20.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26万元,支出决算为0.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48万元,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24万元,支出决算为0.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2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24万元,支出决算为6.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6.72万元,支出决算为6.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83.09万元,支出决算为251.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2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人员工资正常增长等。

           10.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8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项目支出。

          11.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支出(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4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7.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2.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5.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枞阳县应急管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枞阳县应急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12万元,比2018年减少63.22万元,减少71.56%,主要原因是单位按照厉行节约原则降低了各项支出费用。其中办公费11.18万元、邮电费5.14万元、差旅费0.69万元、培训费0.02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劳务费0.88万元、工会经费0.5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6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1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枞阳县应急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枞阳县应急管理局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枞阳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对2019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0个项目,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0%。评价结果显示。(概括表述项目绩效情况,是否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本部门共组织对“……”等0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上述项目均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显示。(概括表述重点项目绩效情况,是否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组织开展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结果显示。(概括表述评价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