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6685849-C/202110-00006 | 组配分类: | 工作推进与会议 |
发布机构: | 县应急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优抚 |
名称: | 【本级制度】枞阳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枞阳县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 文号: | 枞公开组〔2021〕2号 |
发布日期: | 2021-08-23 | ||
有效性: | 有效 | 咨询电话: | 0562-2029601 |
枞阳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枞阳县2021年政务公开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
现将《枞阳县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枞阳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2021年8月23日
枞阳县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工作任务 |
具 体 要 求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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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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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 |
1 |
主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等。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充分展示“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接续奋斗历程,全面展示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更好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规划实施工作。 |
县发展改革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
(二)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 |
2 |
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主动公开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切实做到平等准入、开放有序。 |
县发展改革委,各乡(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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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开设专题,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落实举措,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 |
县发展改革委、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公开办,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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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围绕市场主体需求,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以监管规则和标准的确定性保障市场监管的公正性。切实提高线下窗口服务能力,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政策咨询。 |
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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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做好财政信息公开。 |
5 |
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 |
县财政局、各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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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持续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按照省市统一公开格式,通过集中统一平台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发行、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 |
县财政局,县政务公开办,各乡(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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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村和社区延伸,并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 |
县财政局、各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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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
8 |
增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的及时性针对性,重点围绕散发疫情、隔离管控、流调溯源、精准防控、冷链物流、假期人员流动等发布权威信息,扎实做好疫苗接种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既要有效提示风险,也要做到科学精准,避免不当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或者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发布社会关注的重大政策、内容敏感的重要信息前,加强统筹协调,在实事求是的前提下,强化政府系统内部信息整合,统一步调对外发声。 |
县卫生健康委、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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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使健康生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健康生活习惯更好养成。 |
县卫生健康委,各乡(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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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做好其他领域信息公开 |
10 |
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一条规定的其他应主动公开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
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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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做好决策和执行信息公开 |
11 |
各级行政机关持续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公开,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 |
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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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构建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机制,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充分听取公众意见。 |
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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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持续开展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工作,建立健全企业家、商会、行业协会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制度。 |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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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按月或按季度公开2021年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的执行和落实情况,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切实增强政府执行力。 |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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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进一步强化政策发布解读 |
(一)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 |
15 |
以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重点,聚焦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推动制造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扩大内需畅通循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深化重点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快自贸试验区建设推进更高水平开放、持续抓好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提高民生保障水平、推进平安安徽建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提升政府履职能力等方面出台的重大政策,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开展深入解读,有效引导预期,为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营造良好氛围。 |
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
16 |
推进对企信息公开,聚焦“双招双引”,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专区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向企业和人才送政策、送服务,助力打造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资本链、人才链、政策链“多链协同”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为企业提供从招商到落地以及后期发展的“一条龙”政策服务。通过政务新媒体、手机客户端等渠道,向企业主动推送政策及解读信息,组织各地有针对性地在开发区、工业园区、写字楼开展惠企政策集中公开,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市场、企业、人才,以公开促进政策落地。 |
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委、县经信局(县民营经济促进局)、县商务局、县招商服务中心等部门单位,各乡(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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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断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效果。 |
17 |
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讲明讲透政策内涵,杜绝简单摘抄文件、罗列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 |
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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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积极参加省、市优秀政策解读材料评选活动,宣传推广先进做法,对解读质量高、效果好的单位,在年度政务公开考评中予以加分。 |
县政务公开办、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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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着力完善政策解读方式。 |
19 |
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政策制定机关要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关和企业、群众的咨询。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要加强机关内部协调,畅通政策咨询渠道。通过政务服务大厅、政府网站、省中小企业平台、“四送一服”综合平台、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渠道,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平台),为企业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政策咨询服务,精准传达政策意图,助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公开办、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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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运用简明问答、图表图解、卡通动漫等多元化形式和生动灵活的语言解读政策。以县政府名义出台的,与群众和企业利益关系密切的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文件起草部门要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多元化解读工作。 |
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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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进一步落实“4·2·1+N”新闻发布工作机制,按照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计划》要求,完成新闻发布任务,对涉及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府文件,对人民群众、市场主体和媒体关注度高的内容要跟进解读。 |
县政府新闻办、县政务公开办、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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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 |
22 |
围绕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领域,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政府开放活动,主动听取参与代表对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让更多社会公众知晓了解、认同支持政府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
县政务公开办、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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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加强舆情回应台账管理,认真核查已作出的承诺落实及公开情况,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增强回应工作的主动性,通过网上调研等方式,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主动回应存在的共性问题,助力政策完善。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房地产金融、工资拖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
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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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
(一)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 |
24 |
用好行政法规集中统一公开成果,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公布的行政法规国家正式版本,更新本机关网站上的行政法规文本。 |
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
25 |
全面做好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集中规范公开,年底前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通过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现行有效文件和文件目录,方便公众查询使用。 |
县司法局,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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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完善政策文件库,推动规范性文件全面归集和全生命周期管理。 |
县司法局,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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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
27 |
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和规范管理,更多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产品,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全面推行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构建网上政府的数据底座,推动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实现一网通查、一网通答、一网通办、一网通管。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针对一哄而上、重复建设、“娱乐化”、“空壳”等问题有序开展清理整合。强化网络安全责任,抓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2021年底前,县级以上政府门户网站要全部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持续完善政府网站在线互动功能,丰富互动交流渠道,提升在线互动平台的实用性,理顺留言办理答复机制。 |
县政府办公室、县数据资源局、县委网信办、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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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进一步强化基层政务公开 |
(一)建立完善基层政务公开制度 |
28 |
强化对政府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不断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机制,对已发布的信息要定期评估、动态调整。完善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考核评议等制度机制,聚焦群众需求,提升公开质量。 |
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
29 |
根据标准化规范化要求,落实栏目信息发布任务。领域牵头单位,要从业务入手,建立面向乡镇、部门的领域信息发布的监督考核机制。 |
县发展改革委、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征收服务中心、县房产服务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税务局等牵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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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聚焦省、市政务公开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常态化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整改提升活动,扎实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提质增效。 |
县政务公开办,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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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动态更新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31 |
做好2021年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新出台标准指引的承接工作,编制和实施相应县级目录标准和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持续对基层政务公开全领域标准化规范化目录优化调整,加强对公开事项的再梳理,要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及时调整完善,增强操作性、实效性。 |
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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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县政府26个“双化”领域业务主管部门对所承担领域的基层目录编制和实施工作进行跟踪评估,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对各领域目录及时调整完善,增强可操作性、实效性。 |
县发展改革委、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征收服务中心、县房产服务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税务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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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渠道建设 |
33 |
年内完成县级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建设,进一步拓宽基层政务公开渠道,根据全省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标准,结合县(区)工作实际,在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大厅等公共服务场所建设完善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 |
县政务公开办,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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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集成、优化、简化办事服务信息,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
县数据资源局牵,各乡(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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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和工作流程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
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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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推动基层政府依托“皖事通”平台等渠道,开设“皖事公开”移动专区,精准推送政府信息,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 |
省政府办公厅、省数据资源局牵头,各市、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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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有序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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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要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编制公开事项清单,使县、乡级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通过村(居)民微信群、益农信息社、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形式,重点公开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涉及基层群众利益方面的内容。 |
各乡(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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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选择一批乡镇、社区作为示范点开展创建工作,围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流程和平台建设等方面积极创新,先行先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探索开设基层政务公开“一点通”,利用电子触摸屏、移动APP、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二维码、宣传册等载体和方式,实现政策服务信息的定点发布、精准推送。 |
各乡(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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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 |
(一)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 |
39 |
准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最大限度保障公民知情权。优化和规范内部办理流程,提高答复质量和效率。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学习案例和答复规范,开展座谈交流、会商研判,提升各地各部门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化水平。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地各部门要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载明收费要求和标准,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 |
县政务公开办、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标准。 |
40 |
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度,有效解决实践中较为突出的同案不同判问题。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加大监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不断增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公开意识、服务意识,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
县司法局、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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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配套制度建设。 |
41 |
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生态环境、公共交通等行业市级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出台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进一步加强监管,优化公共服务,列出本系统范围内的适用主体清单,督促相关企事业单位重点公开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对营商环境影响较大、直接关系服务对象切身利益社会舆论关注度高、反映问题较多的重要信息。 |
县政府各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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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水平。 |
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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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进一步强化指导监督 |
(一)强化监督保障。 |
43 |
各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机构)应加强日常指导监督,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及时纠正不当行为,全面依法履职。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政务公开主管部门(机构)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 |
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
44 |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应明确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设置,配齐配强工作力量,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将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纳入本级政府或本单位年度预算,确保各项工作常态化开展。 |
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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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工作指导。 |
45 |
积极参加国家和省、市“政务公开交流”约稿活动,加大经验做法交流力度。 |
县政务公开办、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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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根据年度重点工作要求,动态调整主动公开目录,持续拓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健全主动公开栏目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 |
县政务公开办、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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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
县政务公开办、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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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狠抓任务落实。 |
48 |
各乡镇、各部门要将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
县政务公开办、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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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规范考核评估。 |
49 |
加大督查考核,严格落实将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认真梳理本级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中政务公开各项指标,根据新形势新要求予以调整完善。 |
县政府办公室,各乡(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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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将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作为政务公开考核的重要内容。 |
县政务公开办,各乡(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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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将政府信息发布规范性纳入政务公开常态化测评指标,常态化开展政府信息错敏字、错链、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排查整改工作。 |
县政务公开办、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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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继续开展政务公开常态化测评和年度考评工作,不断完善考核方法,注重过程监测和结果运用,按规定对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突出的县直有关单位和乡(镇)政府及先进个人予以表扬。 |
县政务公开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