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县卫生健康委> 政策法规> 部门文件
索引号: 34872212-7/202112-00009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县卫生健康委 主题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名称: 【枞卫〔2021〕19号 】四家联合发文 枞阳县县级医院”千医下乡“实施方案 文号: 【枞卫〔2021〕19号 】
成文日期: 2021-03-25 发布日期: 2021-03-25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127
【枞卫〔2021〕19号 】四家联合发文 枞阳县县级医院”千医下乡“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3-25 09:27 来源:县卫生健康委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百千万”工程的通知》(皖卫体改秘〔2020〕234号)要求,现就开展我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百千万”工程(以下简称“百千万”工程,省市三级医院“百医驻村”、市县级医院“千医下乡”、乡村医生“万医轮训”)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力解决“基本医疗有保障”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和三医联动的原则,鼓励引导医疗卫生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二)工作目标。2020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全面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中心卫生院具备开展一、二级手术和平产助产服务能力,具备60-100种常见疾病诊疗能力,2所中心卫生院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水平。一般乡镇卫生院具备开展门诊小手术服务能力,具备40-60种常见疾病诊疗能力。乡镇卫生院住院服务量占县域总住院服务量比例逐年提高。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一名合格村医,村卫生室具备20种常见疾病诊疗能力,开展4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乡村两级慢病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继续做好省市“百医驻村”工作。2019年全省启动“百医驻村”专项行动,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健康脱贫“百医驻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安徽省健康脱贫驻村帮扶医生暂行管理办法》精神,加强对“百医驻村”日常管理,落实驻村帮扶医生请销假及定期报告等制度,严格考核评估,确保驻村工作取得实效。

(二)启动实施市县“千医下乡”工作根据省、市要求的工作任务和人员选派标准,我县每年下派县级医务人员18人到乡镇卫生院开展“千医下乡”工作。

(三)扎实推进乡村医生“万医轮训”根据省、市人员选派标准、工作任务和培训要求,每年乡镇卫生院派人到县级公立医院进修40人次,村卫生室派人到乡镇卫生院等培训214人次。

三、时间安排

1、启动阶段(2021315日前)。广泛宣传引导,适时召开启动仪式。

2、人员安排阶段(20213月底前)。各单位上报千医下乡、万人轮训的名单。

3、正式实施阶段(20214-20243月)各单位按照每年的人数安排任务,严格执行相关工作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百千万”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抓落实。

(二)部门协同推进。卫生健康部门具体负责“百千万”工程组织实施,并做好统筹、指导、监督、评估工作(具体评估标准见皖卫体改秘〔2020〕234号)。派驻和进修人员由原单位发放工资,享受原单位同类同级人员的各项福利待遇,在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倾斜照顾。人社部门负责激励政策落实,落实好职称晋升的政策。财政部门负责项目经费落实,经费使用按照要求从专项中列支。医保部门负责医保政策联动支持。

(三)强化工作要求。市、县将适时对工作开展进行暗访和电话随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实际情况和医共体建设等相关工作,制定方案,切实做好培训和带教工作,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人员下派和轮训工作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及时提炼,及时总结,及时将工作开展成效或先进典型上报县卫健委体制改革股。

附件:1、各单位“千医下乡”与“万医轮训”任务安排

      2、关于实施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百千万”工程的通知(皖卫体改秘〔2020〕234号

 

 

 

枞阳县卫生健康委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