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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12579-X/201804-00013 组配分类: 政府采购政策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统计、税务
名称: 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 采购项目管理的通知 文号: 枞财购〔2018〕95号
发布日期: 2018-01-31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157
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 采购项目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31 10:13 来源: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简化政府采购程序,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采购,县财政部门不再事前审核审批。

各单位应加强限额标准以下项目的采购成本管理,坚持“优质优价”、“物有所值”,严格采购程序,完善采购手续。

采购目录中网上商城采购品目,在“网上商城”正式运行前,按采购限额标准执行,“网上商城”运行后,按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枞阳县财政局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