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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12579-X/201811-00007 组配分类: 政府采购政策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统计、税务
名称: 关于优化服务项目采购合同管理的通知 文号: 枞财购〔2018〕331号
发布日期: 2018-05-22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157
关于优化服务项目采购合同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2 16:32 来源: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和直属单位

为加强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的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的通知》(财购201775号)及有关政府采购规定,现就优化服务项目采购合同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对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服务项目,在采购文件已明确、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可一次签订不超过3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一年一签,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后,分年续签采购合同(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枞阳县财政局          

20185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