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中小学:
近期气温回升且以晴天为主,清明节将至,祭祀活动增多,野外火源监管难度加大,森林防火进入重要节点。为切实做好我镇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决执行“三个不变”工作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枞〔2014〕17号文件即《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实施意见》,坚决执行森林防火“三个不变”工作机制,即:有关命令不变、机制方法不变、包保责任不变。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忧患意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大工作力度,决不能掉以轻心,麻痹大意,以严谨细致、求实务实的态度,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二、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
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是做好森林防火主动预防的有效手段。各村及有关部门要通过会议、标语、设置警示牌、横幅、传单、发送手机短信及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森林法》、《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政府令》和“三个一律”,让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进村入户,到边到角,让每名群众都知道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安全用火、文明祭祀,确保森林防火从源头上得到有效管控。中小学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进课堂活动,印发《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切实增强全民安全用火、防扑火意识,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
三、加强火源管控,消除火险隐患
各村及有关部门要把火源管控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关键,切实加大野外火源管理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野外用火综合治理,消除一切可能发生火灾的隐患。派出所要把火源管理作为治安防范的重点工作,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安排警力巡回检查,对上山使用明火的,一律拘留;造成后果的,一律批捕,对采取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原则上不变更为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从严从快办结案件,始终保持高压的严打态势。重点林区、火灾易发等区域,要确定专人,划区包干,死看硬守;加强巡查力量,加大巡查密度。对于祭祀、生产等野外用火,要制定定点焚烧等具体的防控措施,疏堵结合,严禁火源入山,从源头上控制野外用火行为的发生。
四、完善应急措施,做好扑火准备
各村及有关部门要及时完善和修订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全面落实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等工作;加强储备、充实防火物资,确保遇到火灾时能够拿得出、用得上、扑得灭。专业和应急队伍要严阵以待,做好各项扑火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火情,村支两委主要负责人要第一时间赶赴火场,靠前指挥,组织扑救。在扑火救灾中要继续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安全第一”的原则,严防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五、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责任追究
各村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坚持有火必报和重点时段零报告等森林火灾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和火情及时处置。带班负责人和值班人员要完善值班交接手续,做好值班记录,全面掌握当地火险等级、火情动态、扑救队伍和物资储备等状况。防火期间重点区域、主要进山路口要有人员值守、实行“六级包保”和“三个一律”。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发生火灾造成重大损失或社会影响的,有关部门要及时启动问责机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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