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和财政部有关要求,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做好机关事业单位行政开支压减工作,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机关事业单位行政开支压减工作的通知》(皖财预〔2020〕27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三公”经费管理的各项规定,加强统筹规划和总量控制。严格规范因公出国(境)审批和管理,非工作必需原则上不安排出访;认真落实公务用车改革和管理规定,严格保留车辆管理,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超标准租赁各类高档豪华车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禁超范围、超标准接待。
二、严格控制会议经费支出
严格执行会议审批制度,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一律不开,严格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会人员规模,降低会议成本,提高会议效率。严格执行会议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不得违规使用会议费购置办公设备,不得开支与会议无关的任何费用。
三、严格控制培训经费支出
建立健全培训审批制度,无实质性内容的培训一律取消,严格控制培训数量、时间、规模。优先选择党校以及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培训机构承担培训项目,鼓励各单位利用本部门现有条件和资源开展培训,原则上不得在外地举办培训。严格控制培训经费支出范围,不得借培训名义安排公款旅游、组织会餐,以及开支其他与培训无关的费用。
四、严格控制差旅经费支出
从严控制差旅人数和天数,严禁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差旅为名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创新工作方式,能通过网络、视频、电话等布置、指导、检查工作的,尽量不再安排现场出差;能通过网上调研或者电话、电子邮件等补充核实调研材料的,尽量不再采取实地调研,切实减少差旅频次和人数。严格执行差旅住宿费标准,加强差旅费报销审核。
五、严格控制展会招商等活动经费支出
严格执行展会招商等活动审批制度,可办可不办的活动,坚决不办,未经批准的活动一律不得举办。积极推进展会招商等活动市场化转型,可市场化运作的活动,应全部交市场化运作,减少财政出资和行政参与。经批准的展会招商等活动,切实控制规模、减少人员、降低成本。加强活动经费管理,从严控制各项开支,坚决杜绝追求排场和铺张浪费。
六、严格控制非刚性、非重点项目经费支出
进一步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不必要的项目支出坚决取消;不具备实施条件、进展缓慢、预计难以支出以及可暂缓实施的项目,按规定收回资金统筹使用。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预算执行中新增的临时性、应急性等支出,全部在现有预算内通过调整部门支出结构解决。除疫情防控需要外,原则上不得出台新的增支政策。
七、严格加强资产配备和使用管理
优化新增资产配置管理,对已有资产配置标准的,严格按照标准配置;对没有资产配置标准的,结合单位履职需要、存量资产状况,按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配置。建立部门内部长期低效运转、闲置资产的共享共用和调剂机制,加大所属单位间共享调剂力度,切实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八、严肃财经纪律和监督问责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实施细则,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反对铺张浪费,勤俭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工资政策规定,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严格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财政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审计部门要加强审计监督,对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压减行政开支的重要意义,坚持以收定支,真正过紧日子,在年初确定的一般性支出压减10%的基础上再压减5%,要确保一般性支出压减目标落到实处。通过压减腾出资金,统筹用于疫情防控、“三保”支出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等重点领域投入,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枞阳县财政局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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