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统〔2020〕25号
关于印发《枞阳县统计局关于推进统计基础
规范化建设工作细则》的通知
各乡镇、县经开区统计站,局机关各股室,局属队(中心):
《枞阳县统计局关于推进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细则》已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枞阳县统计局
2020年8月2日
抄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
枞阳县统计局关于推进统计基础
规范化建设工作细则
为促进我县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进一步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切实提升全县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水平,提高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根据《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及《枞阳县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精神,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主要目标
2020年乡镇和企业统计工作基本达到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要求,基本实现分管领导、工作机构和统计人员“三固定”制度,做到原始记录与经济活动实际一致、统计台账与原始记录一致、统计报表与统计台账一致,确保数出有据、真实可信。实现统计管理规范有效,统计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二、工作任务
(一)摸底排查阶段(8月底前)
1.5月份对全县乡镇和经开区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摸排,主要从组织领导、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统计保障以及统计工作规范化方面了解掌握统计基础建设情况。
2.8月份对联网直报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摸排,了解企业统计人员、设备配备、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查看统计报表的生产流程、统计台账、原始记录。掌握联网直报单位规范化建设现状、存在问题,找准对策。
(二)强化落实阶段(9月底前)
1.县统计局根据摸底排查情况进行梳理,对存在的问题书面提出反馈意见。
2.乡镇和企业根据反馈意见进行复核,如确实存在问题要建立整改任务清单和时间节点,对账销号, 8月底前完成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上报县统计局。
3.县统计局安排第三方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结果上报县委县政府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三)整体提升阶段(10月至12月)
1.加强属地管理。各乡镇和经开区企业数据催报、审核等工作纳入乡镇和经开区日常管理,压紧压实责任,要求乡镇和经开区统计人员定期走访辖区内规上企业,对其数据进行审核把关。
2.强化考核管理。到2020年底乡镇和企业基本达到制度健全、软硬件设施齐全、人员相对稳定、业务水平提高、基础资料完善、台账建立健全、档案盒标准化,企业及时、准确上报统计数据,配合、支持统计核查和执法检查。严格按照考核细则评价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
三、保障措施
1.组织领导。县统计局成立专班,负责组织实施、协调推进乡镇、经开区和企业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
2.建立机制。建立推进工作机制,实行“半月一调度”,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检查、督促。
3.充实力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第三方力量开展统计基础规范化工作摸底核查、检查验收和督促指导。
四、相关要求
1.协调联动,一体推进。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各股室根据任务分工,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注重衔接、协调配合。各专业根据专业特点拟定统计基层基础资料清单。
2.找准问题,精准施策。梳理问题、紧盯问题,对问题实行台账式、清单式管理,逐一细化制定措施,逐一销号。
3.着眼长远,注重治本。查找制度、机制和工作运行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健全规章制度,真正做到解决问题、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切实提高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成效。
附:枞阳县统计局推进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
枞阳县统计局推进统计基础工作
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蔡劲松
副组长:邹 平 汪宝兰 徐亚民 丁少万
成 员:朱小三 章树节 陆克胡 黄 冲 王 海
吴有宁 陈革平 李雪蕾 陶善桂 陈 涵
疏 帅 各统计站站长或首席统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