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6月12日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对我县安徽汇泰车轮有限公司、安徽展鹏液压机械有限公司、安徽东星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枞阳县毛巾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铜陵市金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获得购置研发仪器设备补助(共计71.5万元)的情况进行研究,决定 按照省科技厅《关于下达2018年购置研发仪器设备等政策兑现资金计划的通知》(科财〔2018〕97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安徽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第四批)的通知》(财教〔2018〕1636号)文件精神,同意对以上获得设备资金补助的5家企业按程序予以拨付。资金目前已拨付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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