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履职尽责,继续深化统计改革,加强统计监测,强化数据预警,坚持依法治统,全力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和统计各项工作。现将2019年统计工作开展情况和2020年工作计划安排报告如下:
一、今年以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 )抓党建、促队伍建设
1.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新要求,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扎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把严的态度、严的纪律、严的规矩落实到党的建设各个方面。
2.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在全局党员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4.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按照上级要求,全面肩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通过召开党组会议、中心组学习会议等多种形式,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牢固树立廉洁统计、公正统计、科学统计的工作理念,打造一支信仰坚定、素养全面、纪律严明、开拓创新的统计队伍。
(二)圆满完成各专业统计年报和各类定期报表
严格执行联网直报各项规定,强化数据审核评估,加大工业、能源、建设领域、劳动工资、科技、文化产业、服务业、商贸、开发区等统计年报数据审核力度,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综合分析水平,全面、准确、及时反映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3月10日各专业统计年报都按时上报,圆满完成了2018年度统计年报工作。同时,根据国家、省、市统计调查方案制度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专业的定期报表工作。
(三)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稳步推进
我局根据枞政〔2018〕17号《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要求,精心组织,迅速行动,推动普查工作顺利开展。积极争取迅速落实了经费和办公场所,从县直单位抽调了2名工作人员,组建县经普办和内设机构。全县(不含东部3个乡镇,下同)214个普查区,划分了241个普查小区,选聘“两员”419人,其中普查指导员79人,普查员340人。全县清查6216家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及18475个“个体户”。全县普查一套表单位359家(工业202家,建筑业41家,批零43家,住餐15家,服务业10家,房地产48家),非一套表单位4474家,个体抽样调查户722户,四经普工作顺利推进,目前已进入数据汇总阶段。
(四)认真开展专项统计调查
1.开展了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调查。对全县乡镇统计站、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和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统计基础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进一步了解乡镇政府统计基础情况、人员状况和联网直报企业统计能力情况,不断加强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建设,切实提高基层统计能力。
2.开展了2019年企业用工情况调查。按照《2019年企业用工调查方案》,对企业用工基本情况、用工变化的主要原因、新招普通员工平均月底薪及用工预期等情况进行调查。
3.开展了部分行业事业单位统计调查。根据《安徽省统计局关于开展部分行业事业单位统计调查的通知》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对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且年总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事业法人单位开展了统计调查。
4.开展了2019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根据2019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方案及数据采集和管理方法,扎实开展PAD设备统筹调配、调查物资配备、行政记录数据收集等准备工作,召开了2019年度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工作培训会议,严格按照户籍人口和现有人口的登记原则,扎实开展抽样调查入户登记工作,做到“户不漏人,人不漏项”,保证入户登记,坚持随登随审,及时备份上报数据,确保数据安全,并做好被调查户信息的保密工作,
(五)举办“统计大讲堂”
为深入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不断提高全县统计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积极开展统计业务知识轮讲活动,截至11月底,共举办“统计大讲堂”七期,参加培训人员450余人次。
(六)认真开展经济发展的研判和统计服务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加强新时代高质量统计工作的意见》,全力做好统计监测和分析工作,及时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服务。全面收集、整理2018年枞阳经济和社会发展各方面情况资料,于4月15日发布了《枞阳县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及时收集汇总有关县情数据,编辑《2018枞阳县情》。编印《统计月报》10期,编印《枞阳统计》37期,及时呈送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和有关部门,供领导和部门决策参考。
(七)不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工作
根据《安徽省企业统计工作规范》要求,我局印发了《枞阳县统计调查基层单位统计资料档案盒目录内容》,召开了全县规上工业企业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业务培训会议,要求全县规上工业企业对照安徽省企业工作规范,不断完善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加强企业规范化建设。局成立了指导组,对全县规上工业企业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开展督促指导,现场督促企业按省规范要求进行完善,要求企业对统计数据据实上报。进一步加强“四上”企业入规入统工作,对达到“四上”标准的企业实行动态监测,依据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纳税情况,进行动态维护,及时跟进。对符合标准的企业,在申报工作中提供业务指导和服务,确保符合“四上”标准的企业应报尽统,数据统全统实。
(八)着力开展依法治统工作
认真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分别在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上领学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法违纪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实施办法(试行)》,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举办“统计大讲堂”,对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推动统计法学习全覆盖。9月20日,以“坚守统计初心,践行时代使命”为主题,在湖滨广场举办了第十届“中国统计开放日”广场宣传活动,制作了宣传展板和横幅,发放统计宣传品500余份,促进社会各界对统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按照《统计法》及《实施条例》要求,认真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局成立统计执法检查组,对42家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统计数据质量、统计基础工作等,督促企业加强统计基础,完善统计基础资料,要求企业对统计数据据实上报。
(九)开展不实基数核实修订工作
今年国家统计局对我县30家规上工业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对该30家企业2018年同期基数进行核减。5月24日,我局根据省市通知召开了部分规上工业企业申报核减基数工作会议。5月27日,我局将相关核减基数申报资料上报市统计局,由市局报省局并报国家统计局审批。6月3日,国家统计局审批通过。为进一步核减不实基数,我局根据省统计局工业数据核减要求,收集整理工业数据核减相关资料并于10月28日以文件形式报送到省统计局。10月30日至11月1日,协助省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组对我县相关工业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积极与省工业处沟通对接,做好执法检查企业工业数据核减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统计工作,积极营造支持统计重视统计的良好氛围,切实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努力改善统计工作环境,统计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与经济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和繁重的调查、普查任务相比,统计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统计工作责任和数量持续增大,基层统计人员身兼数职、更换频繁,影响统计工作正常开展;二是依法统计能力不足,统计调查对象配合程度低,统计渠道不畅通,统计抗干扰能力较低,影响统计的数据质量;三是统计数据开发利用不够,统计咨询、监督等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特别是了解和掌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新情况快速反映不灵,统计分析深度、广度不够,统计服务的面还有待于进一步拓展。这些问题都亟待我们认真研究,不断加以改进。
三、2020年工作计划
1.做好常规性统计工作。执行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好工业、批零住餐、房地产、服务业等行业,能源、投资、住户一体化和人口劳动等领域统计调查工作,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做好四经普工作。围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总体目标,及时发布普查数据,拓展普查数据开放渠道和数据共享的方式,实现普查数据与地理信息的有机结合,深入挖掘普查信息价值,完善普查资料开发应用机制,扎实开展专题分析研究,发挥普查资料在宏观决策中的数据支撑作用,实现普查成果应用的最大化。
3.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认真谋划,积极筹备第七次人口普查机构、人员、经费和办公条件,开展卓有成效的宣传动员,为全面开展第七次人口普查营造良好的氛围。根据国家和省市县统一部署,扎实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4.做好经济运行情况监测预警。坚持围绕主基调,突出主旋律,聚焦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密切跟踪经济社会发展运行态势,及时揭示新问题、新矛盾,准确报告发展新成果、新变化,“用数据说话,为发展服务”。
5.做好“四上企业”申报工作。一是深入基层,做好“四上”企业摸底排查工作,确保符合标准的企业、项目纳入统计。二是加强与部门、乡镇的协作,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成熟一个,申报一个,确保及时纳入统计。三是加强对申报材料的管控,提高申报的时效性。
6.继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着力在强化统计职能、优化人员结构、强化制度执行、提高人员能力素质上狠下功夫,切实以统计数据核查为载体,以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不断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强化基层统计工作保障,推动基层统计职能转变,坚持把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作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有效抓手放在心上、抓在手上。
7.全面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安徽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实施细则》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建立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的办法》,不断增强责任意识、问责意识和担当意识,全面推进统计法治建设。着力强化统计普法宣教活动,营造全社会支持、配合统计工作的良好声势。
8.完成县委、县政府、省、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