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县财政局> 新闻发布> 制度安排
索引号: 00312579-X/201912-00001 组配分类: 制度安排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统计、税务
名称: 关于印发《枞阳县财政局新闻发布制度》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11-06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157
关于印发《枞阳县财政局新闻发布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06 15:50 来源: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关于印发《枞阳县财政局新闻发布制度》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单位

为认真落实县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经局长办公会研究,现将《枞阳县财政局新闻发布制度》印发给你们,请对照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201910月20

 

 

枞阳县财政局新闻发布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新闻发布工作,推进政务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树立财政的良好形象,根据《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建设的意见》,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新闻发布原则。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全市财政重点工作,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为目的,确保新闻发布主动、及时、准确,为我县财政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二条新闻发布内容。主要包括:县委县政府关于财政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局党组重要决定、重要政策、规范性文件等有关内容,全县财政工作及财政事业发展情况,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群众关心的需要发布的相关事项。

第三条新闻发布管理。实行统一管理,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举行。召开发布会由局主要领导审批,由新闻发言人发布。发布内容由单位各科室(单位)申报,局办公室结合工作需要提出,经办公室初审、局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局主要领导审定。

第四条新闻发布组织。

(一)局办公室负责统计上报年度新闻发布会工作。民生办及相关股室根据县新闻办要求,负责统筹安排各自牵头的民生工作、财政专项资金及财政相关工作新闻发布会,主要包括:确定到会新闻单位、协调安排记者现场或会后采访以及会务工作等。新闻发布内容涉及到的有关股室(单位)协助新闻发布会组织召开。

(二)负责协助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的股室(单位),应当提前准备并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1.新闻发布稿,原则上不超过3000字;

2.背景材料,介绍与发布会内容有关的情况;

3.相关预案,根据媒体近期内对县财政工作所关注的、在发布会上可能被问及的问题,准备简短问答预案;

4.主持词,介绍发布会主题、简要背景、发布人、议程等内容;

5.其他宣传材料。

(三)发布会结束后,局办公室、牵头负责科室及相关协助股室(单位)应积极跟进媒体报道情况和社会舆论反应。

第五条新闻发言人。市财政局新闻发言人原则上由办公室主任担任,代表县财政局向新闻媒体通报情况、宣传政策、说明立场,并就新闻媒体和公众关心的问题作出回答。必要时可由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以及指定的相关股室(单位)负责人担任。

第六条 新闻发布方式。以召开新闻发布会方式为主,主要面对新闻单位记者,也可视发布内容邀请有关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参加,并将新闻发布会情况及时在局信息公开网公布。

第七条新闻发布纪律。新闻发布会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遵循真实性原则,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新闻发言人按照局党组确定的统一口径和发布内容,向媒体通报新闻信息和接受记者采访。凡涉及重大问题和全局性敏感问题的对外宣传新闻发布,发布内容需报县委宣传部审核后方可发布。

第八条舆情监控。强化涉及财政部门的舆情监测和跟踪,及时做好舆情应对和处理工作。

第九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