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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12579-X/202110-00001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统计、税务
名称: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98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6-03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157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9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6-03 18:11 来源: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98号建议的答复


唐长生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政府机关财务开支的建议”(16-6-98号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在编制预算时,县财政局严格要求乡镇公务接待费及办公费预算编制,并按照经济分类科目细化,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和办公费支出预算,实行单独列示。乡镇政府预算经乡镇人代会批准后,督促乡镇政府在法定时间内公开政府预算,接受社会监督。

二、在预算执行中,为规范县内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县财政局在2016年印发了《枞阳县县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枞财行〔2016624号),对公务接待费的开支标准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从制度上进行严格约束,规范公务接待费开支。

三、在监督管理上,县财政监督管理局每年抽选部分乡镇,对乡镇政府机关财务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抓好整改落实,以问题促提升,不断规范乡镇政府财务管理。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财政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主办单位:枞阳县财政局

办复类别:A

联 系 人:臧吴祥

联系电话:0562-3218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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