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 诉 人:安庆市环通能源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庆市开发区思创商贸城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江俊
联系方式:0556--5017569
被投诉人1:明光市欧柯莱太阳能有限公司
地 址:明光市工业园区灵迹大道以南、南郢路以东
联系人:丁宏
联系方式:1890050xxxx
被投诉人2:安徽省天行健招标代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枞阳县桐桂苑小区
联系人:汪秀华
联系方式:1396694xxxx
一、基本情况
本机关于2016年9月19日收到安庆市环通能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的投诉,对“枞阳县农村能源建设太阳能热水器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ZYZC-2016-026)”政府采购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明光市欧柯莱太阳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投诉人1)和该项目代理机构安徽省天行健招标代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被投诉人2)进行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20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机关按规定予以受理。
投诉人投诉事项:1、被投诉人1提供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是虚假的;
理由是根据招标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要求:具有农村能源产品经营许可证,产品生产厂家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凡是通过该认证证书的企业均可在国家认监委网站或办理认证证书的公司网站上查询。但并未查询到被投诉人1的相关证书,故有理由相信其提供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是虚假的。要求对第一中标人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2、对被投诉人2质疑回复不满。
针对投诉人的投诉事项,本机关责成被投诉人作出说明,并检查了相关文件。
经调查:被投诉人1提供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由香港海洋认证(香港)有限公司2014年7月颁发。该证书的认证机构海洋认证(香港)有限公司认证活动未经国家认监委批准认可,其对明光市欧柯莱太阳能有限公司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无效。
被投诉人2已在规定时间内对质疑问题进行了答疑。
二、处理决定
1、取消明光市欧柯莱太阳能有限公司“枞阳县农村能源建设太阳能热水器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ZYZC-2016-026)”政府采购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由采购单位重新组织采购。
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如对本次投诉处理决定不服,可依法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级财政部门或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枞阳县财政局
2016年9月26日
抄送:能源办、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庆市环通能源设备有限公司、明光市欧柯莱太阳能有限公司、安徽省天行健招标代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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