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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其它
名称: 关于公开征集枞阳县医保基金监管专家库专家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5-06
有效性: 已失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132
关于公开征集枞阳县医保基金监管专家库专家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06 10:08 来源:枞阳县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县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基金监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基金监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医保基金监管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皖医保秘〔2021〕21号),医疗保障局拟组建医保基金监管专家库。现就征集专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从全县二级机构、机关事业单位、科研机构、企业以及金融、财税、保险、审计、法律等专业服务机构遴选专家。

二、征集条件

(一)入选专家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熟悉医疗保障工作有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具有严谨的科学素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公正。

3.热爱医疗保障事业,积极、自愿参加县医疗保障局组织的基金监管活动,愿意从事并能够胜任本专业领域的工作。

4.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不超过60周岁,特殊情况可放宽至65周岁。

5.无刑事犯罪记录、未受过行政处罚或处分的。

(二)入选专家应当具备的专业条件

1.本科以上学历。

2.工作满5年。

3.临床医学、药学、财务、信息等方面的专家须具有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满5年以上。

三、征集方式

专家征集主要采取主动邀请、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申报:

1.受邀专家在收到邀请函后,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填写《枞阳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专家库专家申报表》(见附件),并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推荐单位可组织本单位或本系统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经本人确认后,填写《枞阳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专家库专家申报表》(见附件),并统一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3.符合条件的人员,也可通过个人自荐方式,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填写《枞阳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专家库专家申报表》(见附件),并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同时申请专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2.学历证明、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3.个人研究成果或者工作成就简况。

4.经本人签名、单位盖章的《枞阳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专家库专家申报表》。

四、其它要求

申报材料请于2022630日前报送至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申报结束后由县医疗保障局根据有关规定及总量控制原则,组织审核,择优选取符合条件的专家人员,公示无异后,正式纳入医保基金监管专家库。

  人:  

联系电话:0562-3251019  

电子邮箱:836975853@qq.com

邮寄地址:枞阳县枞阳镇连城东路14号(县人社局大楼507办公室 )



  枞阳县医疗保障局

                                                                 202256

 

 

附件

枞阳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专家库专家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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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地址)

 

职务/职称

 

擅长专业或领域

 

主要学习

工作简历

 

 

 

技术等级

专业职称

重要成果

                       

                        本人签字:                              

                             

 

所在单位

意见

 

 

 

 

 

 

负责人签字:                

 

    

备注:1.申报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证书、荣誉证书以及研究成果等相关证

材料复印件。

2.“擅长专业或领域”须详细说明专家人员科室、擅长的基金监管方向。

3.“所在单位意见”须对专家申请人员的“近三年内有无不良行为记录”进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