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县科学技术局> 政策解读> 上级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4072200312560X5/202106-00001 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枞阳县科技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安徽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8-14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0968
《安徽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0-08-14 09:41 来源:枞阳县科技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安徽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解读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安徽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为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现将《改革方案》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175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国办函〔201755号)(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建立健全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的总体要求,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改革完善科技奖励制度,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奖机制,充分调动全社会支持科技创新的积极性,为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建成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注入更大动力。

为贯彻《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国办函〔201755号),进一步改革完善我省科技奖励制度,加快推进“四个一”创新主平台、“一室一中心”建设和提高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注入强大动力,研究制定《改革方案》。

二、主要内容

《改革方案》包括三个方面内容,共10条。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指导思想提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总体要求,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加快推进“四个一”创新主平台、“一室一中心”建设和提高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注入强大动力。基本原则包括,服务国家和我省发展、激励自主创新、突出价值导向、公开公平公正。

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包括规范科学技术奖设置,调整省科学技术奖奖励数量和种类,完善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与评审规则,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强化奖励的激励性和荣誉性,健全科技奖励诚信制度。

第三部分是工作实施。包括修订办法、动员部署、启动实施。明确从2019年起,按照本改革方案精神,依法启动我省科技奖励制度改革。

三、改革方案亮点

与现行科技奖励制度相比,改革后的科技奖励制度重点有以下变化:

一是规范科学技术奖设置。省政府设立一项省级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省科学技术奖”),省政府所属部门,市、县(市、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其他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不再设立由财政出资的科学技术奖。鼓励社会力量遵循公益化、非营利化原则,设立目标定位准确、专业特色鲜明、遵守国家法规、维护国家安全、严格自律管理的科学技术奖项。

二是调整省科学技术奖奖励种类和数量。优化奖励结构,提高奖励质量。在现有“安徽省重大科技成就奖”“安徽省自然科学奖”“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安徽省科学技术合作奖”4个奖种的基础上,增设“安徽省技术发明奖”奖种。改革后,省科学技术奖每年奖励数量不超过350项。

三是完善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与评审规则。调整奖励对象要求,由“公民”调整为“个人”;实行提名制,由专家学者、组织机构、相关部门提名,进一步简化提名程序、明确提名责任;建立定标定额的评审制度。

解读机关:枞阳县科学技术局
咨询科室:综合办公室
联系方式:0562-3510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