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科技特派员工作方案》
政策解读
一. 决策背景和依据
我局制定该方案的背景,一是两个依据。分别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安徽省推进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五年行动计划(2020-2025年)》(皖科农〔2020〕32号)。二为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广大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热情,全力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进一步发挥科技特派员在推动乡村振兴发展中的作用,切实增强科技特派员工作实效,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 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一是完善创新创业政策体系。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支持政策体系、评估体系进一步优化,科技特派员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基本实现区域特色产业全覆盖;二是培养一批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健全科技特派员选认制度,注重多领域选认科技特派员,引导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服务由一产向二、三产业拓展;三是打造一批创新创业平台载体。通过建设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搭建科技特派员信息化服务平台等方式拓展科技特派员服务载体,健全“围绕产业链、配置技术链、完善服务链、配套资金链、提升价值链”的“五链耦合”资源配置机制,为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提供重要依托。方案出台,为增强我县主导产业及优势特色产业的发展壮大,发挥科技特派员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三. 研判和起草过程
县科技局根据原实施方案和上级部门的各类相关文件制定本《工作方案》,于2021年5月15日通过OA平台发函至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财政局等县直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因为是政策性文件,方案主要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以及公众中开展了广泛意见征集,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
四. 工作目标
主要的工作目标是继续推进科技特派员结对服务行政村工作,选派55名科技人才作为科技特派员对55个脱贫村科技服务全覆盖,充分调动和激发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大力推进科技服务创新,提升科技创新水平,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成效,推动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新局面。
五. 主要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广大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热情,全力打造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安徽特色的科技特派员制度升级版,主要围绕“五年行动计划”开展工作。
六. 创新举措
1.完善创新创业政策体系。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支持政策体系、评估体系进一步优化,科技特派员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基本实现区域特色产业全覆盖;
2.培养一批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健全科技特派员选认制度,注重多领域选认科技特派员,引导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服务由一产向二、三产业拓展;
3.打造一批创新创业平台载体。通过建设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搭建科技特派员信息化服务平台等方式拓展科技特派员服务载体,健全“围绕产业链、配置技术链、完善服务链、配套资金链、提升价值链”的“五链耦合”资源配置机制,为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提供重要依托
。七. 保障措施
1、经费保障:2021年省科技厅分配枞阳县科技特派员结对帮扶行政村工作经费13万元。每名科技特派员每年到村走访不低于10次,每名科技特派员每年补助金额不超过2000元。
2、责任追究:县科技局负责对科技特派员上报的补助资金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弄虚作假套取资金者将按规定程序核减或收回配套经费,并视情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
3.负责解释:本办法由县科技局负责解释。办法执行由县科技局审查后报县政府审批,县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科技特派员工作的宏观指导、组织协调、相关政策制定及其他重要事宜,定期组织到帮扶村和基地开展工作调研,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解读机关:县科技局
解读股室:办公室
联系方式:0562-3210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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