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
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农村宅基地承包地问题事关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社会长治久安。但一些地方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特别是有的矛盾纠纷化解不及时、不到位,群众“越级上访”的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115号)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现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属地管理、综合施策、齐抓共管、各方协同”原则,大力开展我县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着力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为全面推动乡村振兴创造良好条件。
二、排查化解范围
(一)农村宅基地纠纷
因宅基地确权、权属、审批、占用、处置和住宅继承、拆迁安置及其他因宅基地引起的纠纷。
(二)农村承包地纠纷
因承包地确权、权属、处置和农村机动地发包、四荒地发包及其他因承包地引起的纠纷。
三、主要任务
(一)排查纠纷底数。各地自下而上对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对群众举报、媒体披露等社会关注的问题线索以及信访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的进行重点深入排查,分级逐一建档立册,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排查有台账、化解有档案。
(二)积极稳妥化解。对摸排出的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做到边排查边化解,主要依靠乡镇(含县经开区,下同)、村级组织化解。对确实难以化解的纠纷,要层层落实包案化解责任。要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坚持一事一策、一人一策,积极稳妥化解。
(三)建立长效机制。整合基层力量,健全工作网络,创新方式方法,积极探索建立信息预警、教育疏导、研究分析、集中调处、联合督查、回复反馈等制度机制,做到标本兼治、常抓不懈。
四、责任分工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责任主体,压实责任,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推动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一)县级组织。成立县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领导小组,研究解决推进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承担日常工作,组织开展督导、调研,移交重点线索,调度通报进展情况,汇总摸排有关情况,并及时向县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二)乡、村落实。各乡镇及村级组织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职责分工,充分利用春节期间外出务工人员返乡,人员相对集中的有利时机,组织精干力量进村入户排查、入细入微化解,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确保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深入、化解有效。
(三)部门协同。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公安、司法、信访、法院等部门,要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尽其责、共同负责,加强配合、联合行动,推动排查化解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五、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2022年1月开始,至2022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1月31日前)。根据省、市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我县排查化解实施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做好摸排相关准备工作。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网络,为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二)全面排查阶段(2月1日-3月31日)。按照“县包乡、乡包村、村包组”要求,深入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将本辖区的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全部排查清楚,坚持边排查边化解。以村为单位,逐户调查填写《入户调查登记表》,建立台账。在此基础上,乡镇明确化解责任分工,形成《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明细表》以及排查报告,经主要负责同志审定签字后,于3月15日前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调处化解阶段(4月1日-5月31日)。各乡镇按照排查化解实施方案和相关政策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纠纷化解,做到分类处置,不搞“一刀切”。对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违法建房的通知印发前违法占地建房引起的纠纷,要结合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先试点探索解决办法,再扩大范围逐步化解。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纠纷化解情况,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对重点地区、重点问题进行专项督查。
(四)巩固提升阶段(6月1日-6月30日)。各地要自下而上对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完善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6月5日前,各乡镇要在认真总结情况的基础上,形成报告,经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地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把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同志要专题研究,定期听取汇报,解决困难问题,切实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其他领导协同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密切部门协作。农业农村部门要牵头抓总,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积极参与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线索移交、联合化解等工作机制,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三)注重综合施策。要充分运用人民调解、行政处理、司法诉讼等手段,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努力发挥社会组织、民间组织的作用,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要加强动态管理,坚持边排查边化解。对重大矛盾纠纷,采取挂牌督办、领导包案等方式,及时调处。对可能引发重大不稳定因素的矛盾纠纷,乡镇要统筹研究调处化解的针对性措施。
(四)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既立足当前,注重解决面上出现的各类纠纷,又着眼长远,积极探索从源头化解纠纷的方法路径,真正将宅基地承包地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小纠纷不出村、一般纠纷不出乡、重大纠纷不出县。
(五)及时报告信息。各乡镇要在扎实开展工作的同时,及时调度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对发现的重大情况第一时间请示报告。
附件: 1. 枞阳县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2. 枞阳县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和成员名单
3. 相关表格
附件1
枞阳县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
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为统筹协调推进全县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成立县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政策研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有关意见建议。
(二)统筹推进全县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协调各部门做好排查化解相关事项,督促乡镇认真抓好排查化解工作任务。
(三)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掌握全县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四)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
二、成员名单
县委分管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农业农村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网信办)、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信访局、县妇联、县残联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领导小组确定。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主要负责人担任。
三、工作规则
(一)领导小组会议实行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全体会议由组长主持,全体成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专题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
(二)领导小组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需研究解决的问题和事项,报组长审定会议议题,确定会议时间及形式。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的建议。
(三)领导小组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由组长或副组长签发后,印发各相关单位。
(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部署,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
(五)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告县委、县政府。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订相关配套措施,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需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派员带队或参加督导;互通信息,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领导小组作用,共同推进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附件2
枞阳县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
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和成员名单
组 长: 杨贤招 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 孙公明 县委常委、副县长
成 员: 何 亮 县委办副主任
钱立中 县政府办副主任
钱 进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杨志垠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非公工委书记
方 千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委网信办主任
王武根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周和义 县法院民一庭庭长
陈繁星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陆大旗 县公安局副局长
疏东明 县民政局副局长
夏 琴 县司法局副局长
刘利中 县财政局副局长
盛井银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副局长
齐美发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杨 杰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邓树林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张永红 县信访局副局长
高学斌 县妇联副主席
张正超 县残联副理事长
附件3
入户调查登记表
乡镇 村(社区) 组 (门牌号)
户主基本信息 | 姓名: | 身份 | □干部 □中共党员 □群众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是否 本村村民 | □本村村民 □外村村民 □城镇居民 □其他 |
纠纷基本信息 | 土地类型 | □宅基地 □承包地 |
纠纷对象 | □个人(涉及 户 人) □村民小组 □村集体 □政府 □政府部门 |
纠纷原因 | 宅基地 | □ 确权 □权属 □审批 □占用 □ 处置 □住宅继承 □ 拆迁安置 □其他 |
承包地 | □ 确权 □权属 □处置 □ 农村机动地发包 □四荒地发包 □其他 |
主要内容 | (表格篇幅不够,可另附纸) |
发生时间 | |
受理时间 | |
纠纷化解情况 | □尚未处置 □正在化解 □已化解 |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明细表
填报单位:(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土地类型 | 纠纷原因 | 当事人姓名 | 纠纷对象 | 涉及户数和人数 | 发生时间 | 受理时间 | 化解情况 | 责任主体 | 责任领导 | 牵头指导部门 |
宅基地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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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地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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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宅基地纠纷原因有8个方面:确权、权属、审批、占用、处置、住宅继承、拆迁安置、其他,如果是其他原因要写清楚是什么纠纷;
2.承包地纠纷原因有6个方面:确权、权属、处置、农村机动地发包、四荒地发包、其他,如果是其他原因要写清楚是什么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