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枞阳县冬闲田扩种油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耕地轮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农函〔2021〕688号)要求,在全球疫情持续蔓延,影响国际粮食生产贸易的形势下,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高度出发,以促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为引领,持续增加优质农产品供给。
二、起草过程
在总结上年冬闲田扩种油菜工作基础上,根据前期调查,结合各乡镇上报的《2021年冬闲田扩种油菜申报落实面积统计表》,2021年我县实施冬闲田扩种油菜乡镇为金社、白梅、会宫、项铺、官埠桥、横埠、汤沟、义津、枞阳、浮山、钱桥、麒麟、雨坛、钱铺和山山15个乡镇。
三、工作目标
2021年省下达我县实施耕地轮作约束性任务3万亩,主要推行冬闲田扩种油菜面积3万亩。结合本县种植实际,我县冬闲田扩种油菜田块及经营主体必须符合如下条件:一是上年同茬应为冬闲田;二是单个经营主体必须种植50亩以上。
我县给予承担轮作工作的实际种植者以补贴现金方式进行,根据省下达资金规模、上年结余和耕地轮作任务数测算,我县冬闲田扩种油菜补助标准为150元/亩。本次冬闲田扩种油菜任务安排时间为2021年度,时限为一年。
四、主要内容
(一)实施内容。在本县境内开展耕地轮作工作,实施冬闲田扩种油菜。轮作区种植国家或本省审定的高产优质适宜机械化生产的油菜品种,推广油莱轻简化栽培技术。
(二)操作方式。县农业农村局将省下达的3万亩约束性任务分解到15个乡镇,各任务乡镇要分解下达耕地轮作任务到村,并落实实施主体和田块,细化到户到具体田块。项目实施中,鼓励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实施主体由村向镇申报,实施田块由乡镇农办和农业服务站共同确定。在考虑实施主体诚信度和实施田块是否适宜种植油菜的前提下,各乡镇要与实施主体签订冬闲田扩种油菜协议;落实油菜种植地点、面积,明确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及时、完整、准确地采集与填报试点任务田块的“四至”经纬信息并进行公示。
(三)材料上报。种植主体需提供营业执照(身份证)、土地流转合同等资料复印件,以及 “一卡通”、种植田块“四至”经纬信息。任务乡镇负责冬闲田扩种油菜登记表、冬闲田扩种油菜统计表、协议等相关材料的审核及汇总。11月15日前将申报汇总材料(电子档、纸质材料)报至县种植业服务中心。
(四)考核验收。各乡镇先行组织自查验收,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组织抽查核实。核查内容:一是严守政策标准。纳入项目补贴对象上年必须是冬闲田,保证种植田块油菜籽有收成,不能中途报废或作为绿肥翻耕等。二是核准实际面积。在核查相关种植协议、田块“四至”经纬信息、公开公示情况的基础上,采取走村入户、田间查看、电话问询等多种形式,检查核实种植面积实际完成情况。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省负总责,市抓推进,县保落实的工作机制,保障轮作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形成工作合力,保障轮作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强化落实任务。任务乡镇要与承担任务的农户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签订协议,注明落实具体田块面积。充分尊重和保护农户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明确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轮作工作依法依规、规范有序开展。
(三)强化指导服务。县农业农村局成立冬闲田扩种油菜专家指导组,负责制定技术意见,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生产一线,对承担轮作任务的经营主体加强生产指导。
(四)强化督促检查。县农业农村局建立工作调度机制,定期开展调度,适时开展检查,推动任务落实、技术落实、指导服务落实和资金落实,确保工作经得起省级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考核验收。各任务乡镇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确项目任务,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做好审核与自查验收,杜绝弄虚作假,确保材料真实性。
(五)强化宣传总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轮作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支持轮作工作。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方式,宣传轮作工作的积极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解读机关: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咨询科室:枞阳县种植业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562——5756212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