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县指挥部各工作组:
为及时改进补齐本次省外关联疫情处置过程中暴露出的短板弱项,落实落细国家、省、市疫情防控部署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继续实行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包保责任制和县、乡镇(经开区)、社区(行政村)、小区(自然村、机关企事业单位、宾馆)四级网格化管理。各乡镇(经开区)、县指挥部各工作组要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领导近期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批示精神及具体部署要求,持续保持疫情防控指挥体系高效运转。县委宣传部、网信办要加强舆情监测和引导,及时发布疫情权威有效信息。
二、落实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控措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补齐工作短板,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同时要充分发挥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员在传染病防控工作中的作用。
(一)发热患者闭环管理。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不得在发热门诊之外的诊室或病房接诊收治发热患者。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不得接诊、收治发热患者,并引导患者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县级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二)规范院感防控。发热门诊患者、所有住院患者及陪护、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严格落实核酸检测“应检尽检”要求。发热患者必须全部开展核酸检测,等待核酸检测结果的发热患者一律留观,对核酸检测阳性的患者,立即按要求将其安全转诊至定点医院隔离或治疗;新入院患者和陪护必须持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发热门诊和急诊医务人员每周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医疗机构其他的科室每周开展一次核酸抽检;坚持核酸检测逢阳必报、逢阳必隔。设置过渡(缓冲)病房,对新收入院待排的患者进行单间收治,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后再转至常规病房进一步住院治疗。加强病区病房管理,减少未经允许的探视和陪护,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出入。
(三)开展培训演练。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强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修订版)》《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二版)》的培训和演练,提高疫情防控水平。
三、加强重点环节和重点场所防控。各乡镇(经开区)要严格落实境外域外人员闭环转运、隔离管理、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落实。县市场监管部门和商务部门要严格落实对进口冷链食品、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的追溯管理、风险排查、人员监测等防控措施。县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一退两抗”药品零售管理,“一退两抗”类药品处方药必须凭处方销售,“一退两抗”类药品销售凭身份证或社保卡销售并进行实名登记。相关主管部门要督促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酒店旅馆、车站码头、宗教场所、影院、酒吧、KTV等公共场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实行“亮(扫)码+测温+戴口罩”和日常消毒、通风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四、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各乡镇(经开区)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进度,做好第二剂次疫苗接种衔接管理工作,脱漏率严格控制在1.8%。县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快提升疫苗接种服务能力,制定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计划,并序时推进;加强疑似异常反应监测和医疗救治保障工作。
五、实化应急预案。进一步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八版)》各项要求,严格落实“三个2小时”疫情发现报告制度,建立健全流调人员、救治人员、采样人员、隔离点人员、转运人员队伍,加强核酸检测能力配置、集中隔离点设置、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细化实化相关措施。
(一)工作预案。县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组要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制定和完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流调溯源、核酸检测、隔离管理、危重症患者抢救、转运等工作预案。
(二)流调队伍。县流调溯源专班要以疾控机构专业人员为主组建稳定的流调队伍,人员登记造册,并明确一线流调、二线流调人员分工及职责。发生疫情时,根据实际需要,分别开展对病例的流行病学和临床特征调查,对病例的可能感染来源、潜伏期、传染期和临床表现进行调查,对病例的所有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和调查。流调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三)救治人员。县人民医院为县级定点医院,要设置传染病院区,并按标准设置重症监护室,严格落实院感防控措施。县中医院为县级后备定点医院,要加强人员培训。官埠桥镇卫生院为县中医院后备隔离病区,要做好梯次启用准备工作。要做好人员、能力、设备、设施、物资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一旦需要随时到位。县卫生健康委要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专家组,随时应对突发疫情。
(四)采样人员。县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核酸采样人员的统一调度安排,按照每1000-2000人口配备1组采样人员,每组至少2人,各采样点的采样人员数量应满足3天内全部完成该点人群采样工作的要求。采样人员不足时,请求市指挥部调派其他支援力量。
按照《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核酸检测。原则上全员核酸检测任务由县内医疗卫生机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其他地区支援力量和第三方检测机构承担,一般按照第三方承担50%,县外支援力量承担30%,县内医疗卫生机构承担20%的比例进行力量统筹。
(五)转运人员。新冠肺炎疫情相关人员转运要专车专用,转运工作人员(医务人员、司机)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有关要求配齐配强并相对固定,个人防护物资按标准配备齐全,及时加强教育学习,严格按《新冠肺炎疫情相关人员转运工作指南》执行转运任务。县人民医院、中医院要将参与转运的医务人员、司机名单填报至县卫生健康委医政药政股。
(六)隔离点设置。各乡镇(经开区)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有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场所要求选址设置隔离点,场所内部合理分区和设置通道(“三区两通道”),设置医疗废弃物临时存放点,专人管理,明确警示标识。按照不少于20间/万人口规模储备集中隔离场所。县指挥部设置县级集中隔离点不少于2个。各集中隔离点设置情况要登记在册,并保证能随时启用。
各集中隔离观察点设临时办公室,下设防控消毒组、健康观察组、信息联络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病例转运组、人文关怀组,观察点工作人员可兼职不同组工作,实行封闭管理。各隔离点配备负责人1名,医务人员按照与观察对象不低于2:50的比例配备。其他工作人员数量可参考按照医务人员数量的3至4倍进行配备,包括信息联络、清洁消毒、安全保障、后勤保障、心理辅导等方面的人员,人员可兼职。乡镇(经开区)级集中隔离观察点人员配备由各乡镇(经开区)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统筹安排,县级集中隔离观察点人员配备由县指挥部办公室统筹安排。
(七)物资储备。各乡镇(经开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配足配齐防控物资,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规定要求配足配齐急救、抢救、重症救治、监护、检测等仪器设备,做好医用耗材、药品、康复者恢复期血浆、防护装备、消毒用品等储备工作,建立物资储备清单,实行物资设备动态储备,原则上物资药品储备量应满足医疗机构30天满负荷运转需求。县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区域内统筹,确保储备充足,调配渠道畅通。
六、健全中高考疫情防控保障机制。县教育部门要制定中高考组考防疫工作实施方案和预案,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联动,建立医疗机构与考点的“点对点”协作保障机制;加快推进中高考相关教职员工等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七、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各乡镇(经开区)、县直各单位要扎实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定期开展大扫除活动,加强科普宣传,增强个人防护意识,教育引导群众理性看待疫情,倡导健康习惯,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公筷制这些疫情防控期间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长期坚持下去,筑牢疫情常态化防控社会大防线。
八、加强督促检查。县执纪问责组、两办督查室、疫情防控督导组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因防控不力出现问题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防控责任落实到位。
九、做好档案资料收集与整理归档工作。各乡镇(经开区)、县指挥部各工作组要抓紧对照落实并建立台账。
县指挥部各工作组于2021年5月24日上午下班前将近期疫情防控工作小结(开展情况、存在问题、下步工作安排)以及台账资料报县疫防办(县卫健委)备查,县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组还须汇总上报《细化实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工作台账》以及相关工作预案。
联系人:叶子龙,电话:3211127, 邮箱:zywjwtg@@163. com。
枞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