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村、镇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我镇的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2019年12月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孙春兰副总理分别作出重要指示或批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李锦斌书记、李国英省长、邓向阳常务副省长均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孙春兰副总理指示批示要求,坚决打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仗。1月14日,全国召开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电视电话会议,对疫情防控、病例诊断救治等进行部署。1月16日,邓向阳常务副省长在全省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会议上部署我省疫情防控工作,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
积极主动作为,依法落实疫情防控任务。要切实加强领导,从保护人民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公共卫生安全的高度,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讲政治、讲纪律、讲科学,切实做好活禽市场交易控制、野生动物管理。不明原因肺炎监测等疫情防控工作,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市、县两级相继召开专题会议就疫情防控工作作了明确要求。
二、强化联防联控,密切协作合力防控
要按照国家和上级方案要求,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启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形成防控合力。
1、各村成立以书记为总联络员,组织各分片干部对回家过春节的人员进行摸底登记,尤其对湖北武汉回来的人员进行排查,切实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
2、组织村医和分片干部对外出回乡的人员进行随访,及时了解其身体健康状况,要强化发热人员管控,镇村医疗单位接诊到疑似不明原因肺炎病人时,应仔细询问有无疫区旅行史、相关人群的密切接触史,没有诊疗能力的基层医疗机构要及时转诊。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要及时向防控部门上报,做到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和疫情的早控制。
3、要加强信息管理上报制度。按照信息报送要快的要求,各村计生业务组长为信息报送员,确保相关信息收集及时,防控要求传达畅通,防止出现错报、杜绝漏报和瞒报。各村对当天随访所掌握的情况,实行一日一上报,每日下午3:00前上报到镇卫生计生办钱奇峰同志处,重要情况及时上报。同时,镇、村、卫生院及卫生室要保持信息联通。
4、各相关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严肃工作纪律,切实落实责任
要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管理,对于不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违反法律法规、不按程序发布疫情信息等行为,以及因工作不到位造成疾病传播流行后果的,依法依规处理。要深入、广泛地开展疾病防控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宣传教育工作向社区、向家庭延伸,引导群众丰富健康知识,强化健康意识,做好自身的预防保护工作,使每个人成为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增强群众辨识不实宣传和抵制虚假宣传的能力。要加强舆情 监测和引导,及时澄清不实传言,回应社会关切,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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