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2601-2/202203-00017 | 组配分类: | 部门项目信息 |
发布机构: | 县司法局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生产、司法 |
名称: | 2022年县司法局部门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 文号: | |
发布日期: | 2022-02-11 | ||
有效性: | 有效 | 咨询电话: | 0562-3211129 |
共10个项目,涉及资金141.15万元,具体如下:
1.项目名称:医疗调解纠纷
立项依据:枞阳县司法局、枞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枞司【2018】7号)文件及县政府2016年第57次常务会议纪要。
实施主体:枞阳县司法局
预算安排:11.54万元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
( 2022 年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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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医疗纠纷调解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029]枞阳县司法局 | 实施单位 | 枞阳县司法局本级 | ||||||
项目属性 | 常年项目 | 项目期 | 1年 | ||||||
项目资金 (万元) |
中期资金总额: | 11.54 | 年度资金总额: | 11.54 | |||||
其中:财政拨款 | 11.54 | 其中:财政拨款 | 11.54 | ||||||
其他资金 | 0.00 | 其他资金 | 0.00 | ||||||
总 体 目 标 |
中期目标(2022年—2022年) | 年度目标 | |||||||
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
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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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调处案件数 | ≥9件 | 数量指标 | 调处案件数 | ≥9件 | |||
质量指标 | 是否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规、制度等规定 | 严格执行 | 质量指标 | 是否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规、制度等规定 | 严格执行 | ||||
调解成功率 | ≥98% | 调解成功率 | ≥98% | ||||||
时效指标 | 项目资金支出的及时程度和效率情况 | ≤12月 | 时效指标 | 项目资金支出的及时程度和效率情况 | ≤12月 | ||||
医调委案件补贴发放时间 | ≤12月 | 医调委案件补贴发放时间 | ≤12月 | ||||||
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11.54万元 | 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11.54万元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减少医患纠纷挽回经济损失 | ≥20万元 | 经济效益指标 | 减少医患纠纷挽回经济损失 | ≥20万元 | |||
社会效益指标 | 化解医患矛盾纠纷,减少医闹 | 明显 | 社会效益指标 | 化解医患矛盾纠纷,减少医闹 | 明显 | ||||
生态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 明显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 明显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
2.项目名称:社区矫正 立项依据:府2012年第六次常务会议纪要、《关于印发铜陵市社区矫正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铜司通【2014】36号) 实施主体:枞阳县司法局 预算安排:41.745万元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
( 2022 年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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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社区矫正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029]枞阳县司法局 | 实施单位 | 枞阳县司法局本级 | ||||||
项目属性 | 常年项目 | 项目期 | 1年 | ||||||
项目资金 (万元) |
中期资金总额: | 41.745 | 年度资金总额: | 41.745 | |||||
其中:财政拨款 | 41.745 | 其中:财政拨款 | 41.745 | ||||||
其他资金 | 0.00 | 其他资金 | 0.00 | ||||||
总 体 目 标 |
中期目标(2022年—2022年) | 年度目标 | |||||||
对社矫正对象进行管理和监督,安排其学习、接受教育等。 |
对社矫正对象进行管理和监督,安排其学习、接受教育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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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办理社区影响评估件数 | ≥236件 | 数量指标 | 办理社区影响评估件数 | ≥236件 | |||
接收社区矫正对象人数 | ≥230人 | 接收社区矫正对象人数 | ≥230人 | ||||||
质量指标 | 社区矫正对象帮扶率 | ≥10% | 质量指标 | 社区矫正对象帮扶率 | ≥10% | ||||
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率 | ≥99% | 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率 | ≥99% | ||||||
时效指标 | 个案矫正率 | ≥99% | 时效指标 | 个案矫正率 | ≥99% | ||||
入矫报到率 | ≥99% | 入矫报到率 | ≥99% | ||||||
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41.745万元 | 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41.745万元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项目实施对社会经济的影响程度 | 明显 | 经济效益指标 | 项目实施对社会经济的影响程度 | 明显 | |||
社会效益指标 | 再犯罪率 | ≤0.2% | 社会效益指标 | 再犯罪率 | ≤0.2% | ||||
矫正对象违法率 | ≤1% | 矫正对象违法率 | ≤1% | ||||||
生态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推动社会治理水平、促进社会和谐 | 明显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推动社会治理水平、促进社会和谐 | 明显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社区矫正对象满意率 | ≥95% | 满意度指标 | 社区矫正对象满意率 | ≥95% |
立项依据:县政府2019年第70次常务会议纪要
实施主体:枞阳县司法局
预算安排:17.1万元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
( 2022 年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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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人民调解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029]枞阳县司法局 | 实施单位 | 枞阳县司法局本级 | ||||||
项目属性 | 常年项目 | 项目期 | 1年 | ||||||
项目资金 (万元) |
中期资金总额: | 17.10 | 年度资金总额: | 17.1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7.10 | 其中:财政拨款 | 17.10 | ||||||
其他资金 | 0.00 | 其他资金 | 0.00 | ||||||
总 体 目 标 |
中期目标(2022年—2022年) | 年度目标 | |||||||
认真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缓解社会矛盾,进一步加强我县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
认真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缓解社会矛盾,进一步加强我县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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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调处各类矛盾纠纷 | ≥1000件 | 数量指标 | 调处各类矛盾纠纷 | ≥1000件 | |||
质量指标 | 调处成功率 | ≥98% | 质量指标 | 调处成功率 | ≥98% | ||||
时效指标 | 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发放时间 | ≤12月 | 时效指标 | 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发放时间 | ≤12月 | ||||
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17.1万元 | 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17.1万元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项目的实施对减轻补助补贴对象经济负担的改善或影响程度 | 明显 | 经济效益指标 | 项目的实施对减轻补助补贴对象经济负担的改善或影响程度 | 明显 |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老百姓对调解工作的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度 | 较高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老百姓对调解工作的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度 | 较高 | ||||
生态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 较高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 较高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立项依据:县委关于“六五”普法的规划文件和党政联席会议决议2012第2号决议单
实施主体:枞阳县司法局
预算安排:25.92万元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
( 2022 年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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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普法宣传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029]枞阳县司法局 | 实施单位 | 枞阳县司法局本级 | ||||||
项目属性 | 常年项目 | 项目期 | 1年 | ||||||
项目资金 (万元) |
中期资金总额: | 25.92 | 年度资金总额: | 25.92 | |||||
其中:财政拨款 | 25.92 | 其中:财政拨款 | 25.92 | ||||||
其他资金 | 0.00 | 其他资金 | 0.00 | ||||||
总 体 目 标 |
中期目标(2022年—2022年) | 年度目标 | |||||||
组织实施全县“八五”普法规划和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 |
持久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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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活动 | ≥10次 | 数量指标 | 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活动 | ≥10次 | |||
开展大型普法宣传活动 | ≥10场 | 开展大型普法宣传活动 | ≥10场 | ||||||
不断扩大普法宣传受众面 | ≥30万人次 | 不断扩大普法宣传受众面 | ≥30万人次 | ||||||
质量指标 | 深入持久开展宪法、民法典等宣传教育活动 | 完成年初工作计划 | 质量指标 | 深入持久开展宪法、民法典等宣传教育活动 | 完成年初工作计划 | ||||
时效指标 | 2022年普法工作任务 | 2022年完成 | 时效指标 | 2022年普法工作任务 | 2022年完成 | ||||
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25.92万元 | 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25.92万元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目的实施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或提升程度 | 显著 | 经济效益指标 | 目的实施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或提升程度 | 显著 | |||
社会效益指标 | 项目的实施对人居环境的改善或影响程度 | 较高 | 社会效益指标 | 项目的实施对人居环境的改善或影响程度 | 较高 | ||||
全民法治观念明显增强 | 较高 | 全民法治观念明显增强 | 较高 | ||||||
生态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为我县“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 较高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为我县“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 较高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普法受众对象满意度 | ≥90% | 满意度指标 | 普法受众对象满意度 | ≥90% |
立项依据:枞府法【2016】18号文件批示
实施主体:枞阳县司法局
预算安排:15万元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
( 2022 年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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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聘请法律顾问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029]枞阳县司法局 | 实施单位 | 枞阳县司法局本级 | ||||||
项目属性 | 常年项目 | 项目期 | 1年 | ||||||
项目资金 (万元) |
中期资金总额: | 15.00 | 年度资金总额: | 15.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5.00 | 其中:财政拨款 | 15.00 | ||||||
其他资金 | 0.00 | 其他资金 | 0.00 | ||||||
总 体 目 标 |
中期目标(2022年—2022年) | 年度目标 | |||||||
为政府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参与重大矛盾调处。 |
为政府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参与重大矛盾调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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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办理其他涉法事务 | ≥40件 | 数量指标 | 办理其他涉法事务 | ≥40件 | |||
参与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 ≥10件 | 参与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 ≥10件 | ||||||
参与代理各类诉讼案件 | ≥5件 | 参与代理各类诉讼案件 | ≥5件 | ||||||
质量指标 | 办理其他涉法事务 | ≥99% | 质量指标 | 办理其他涉法事务 | ≥99% | ||||
参与代理行政复议案件 | ≥99% | 参与代理行政复议案件 | ≥99% | ||||||
参与代理各类诉讼案件 | ≥99% | 参与代理各类诉讼案件 | ≥99% | ||||||
时效指标 | 办理其他涉法事务 | ≤10日 | 时效指标 | 办理其他涉法事务 | ≤10日 | ||||
参与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 ≤90日 | 参与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 ≤90日 | ||||||
参与代理各类诉讼案件 | ≤6月 | 参与代理各类诉讼案件 | ≤6月 | ||||||
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15万元 | 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15万元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为县政府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 明显 | 社会效益指标 | 为县政府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 明显 | ||||
生态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发挥县政府法律顾问作用 | 明显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发挥县政府法律顾问作用 | 明显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政府满意度 | ≥90% | 满意度指标 | 政府满意度 | ≥90% |
立项依据:县委办公室【1999】46号文件、县政府办公室(枞政办【2002】71号)
实施主体:枞阳县司法局
预算安排:2.31万元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
( 2022 年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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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148专线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029]枞阳县司法局 | 实施单位 | 枞阳县司法局本级 | ||||||
项目属性 | 常年项目 | 项目期 | 1年 | ||||||
项目资金 (万元) |
中期资金总额: | 2.31 | 年度资金总额: | 2.31 | |||||
其中:财政拨款 | 2.31 | 其中:财政拨款 | 2.31 | ||||||
其他资金 | 0.00 | 其他资金 | 0.00 | ||||||
总 体 目 标 |
中期目标(2022年—2022年) | 年度目标 | |||||||
履行公共法律服务职能,坚持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为建设美好枞阳提供坚实的法律服务。 |
履行公共法律服务职能,坚持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为建设美好枞阳提供坚实的法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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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解答法律咨询 | ≥360条 | 数量指标 | 解答法律咨询 | ≥360条 | |||
接听热线电话次数 | ≥360人次 | 接听热线电话次数 | ≥360人次 | ||||||
质量指标 | 热线电话接听率 | ≥99% | 质量指标 | 热线电话接听率 | ≥99% | ||||
时效指标 | 接听时效 | 及时接听 | 时效指标 | 接听时效 | 及时接听 | ||||
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2.31万元 | 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2.31万元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咨询人员法治意识提高程度 | 明显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咨询人员法治意识提高程度 | 明显 | ||||
生态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对增强来电人员维权、化解纠纷影响程度 | 明显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对增强来电人员维权、化解纠纷影响程度 | 明显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来电人员满意度 | ≥90% | 满意度指标 | 来电人员满意度 | ≥90% |
立项依据:《法律援助条例》和《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
实施主体:枞阳县司法局
预算安排:5万元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
( 2022 年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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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法律援助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029]枞阳县司法局 | 实施单位 | 枞阳县司法局本级 | ||||||
项目属性 | 常年项目 | 项目期 | 1年 | ||||||
项目资金 (万元) |
中期资金总额: | 5.00 | 年度资金总额: | 5.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5.00 | 其中:财政拨款 | 5.00 | ||||||
其他资金 | 0.00 | 其他资金 | 0.00 | ||||||
总 体 目 标 |
中期目标(2022年—2022年) | 年度目标 | |||||||
履行公共法律服职能,坚持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规定范围内的法律援助,为建设美好枞阳提供坚实的法律服务。 |
履行公共法律服务职能,坚持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规定范围内的法律援助,为建设美好枞阳提供坚实的法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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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办理法援案件任务数 | ≥600件 | 数量指标 | 办理法援案件任务数 | ≥600件 | |||
质量指标 | 案件结案率 | ≥75% | 质量指标 | 案件结案率 | ≥75% | ||||
时效指标 | 民生工程经费100%支出完成时间 | ≤12月 | 时效指标 | 民生工程经费100%支出完成时间 | ≤12月 | ||||
全县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经费到位时间 | ≤12月 | 全县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经费到位时间 | ≤12月 | ||||||
法律援助案件完成任务时间 | ≤12月 | 法律援助案件完成任务时间 | ≤12月 | ||||||
成本指标 | 办理法援案件补贴 | 按《铜陵市法律援助使用管理办法》案件补贴标准不低于800元/件、不高于1500元/件。 | 成本指标 | 办理法援案件补贴 | 按《铜陵市法律援助使用管理办法》案件补贴标准不低于800元/件、不高于1500元/件。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诉讼程序的合法性、完整性得到有效促进,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 效果明显 | 社会效益指标 | 诉讼程序的合法性、完整性得到有效促进,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 效果明显 | ||||
生态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作用进一步显现,在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作用进一步显现,覆盖范围逐步拓宽至低收入人群,惠及更多困难人群。 | 较高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作用进一步显现,在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作用进一步显现,覆盖范围逐步拓宽至低收入人群,惠及更多困难人群。 | 较高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随机问卷群众满意度 | ≥90% | 满意度指标 | 随机问卷群众满意度 | ≥90% |
立项依据:原法制办划转项目
实施主体:枞阳县司法局
预算安排:0.36万元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
( 2022 年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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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租赁费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029]枞阳县司法局 | 实施单位 | 枞阳县司法局本级 | ||||||
项目属性 | 常年项目 | 项目期 | 1年 | ||||||
项目资金 (万元) |
中期资金总额: | 0.36 | 年度资金总额: | 0.36 | |||||
其中:财政拨款 | 0.36 | 其中:财政拨款 | 0.36 | ||||||
其他资金 | 0.00 | 其他资金 | 0.00 | ||||||
总 体 目 标 |
中期目标(2022年—2022年) | 年度目标 | |||||||
按质按量保障信息平台运行畅通。 |
按质按量保障信息平台运行畅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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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信息平台数量 | ≥1套 | 数量指标 | 信息平台数量 | ≥1套 | |||
质量指标 | 平台正常使用时间情况 | 全年 | 质量指标 | 平台正常使用时间情况 | 全年 | ||||
时效指标 | 项目经费支出的及时程度和效率情况 | ≤12月 | 时效指标 | 项目经费支出的及时程度和效率情况 | ≤12月 | ||||
项目完成的及时程度和效率情况 | ≤12月 | 项目完成的及时程度和效率情况 | ≤12月 | ||||||
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0.36万元 | 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0.36万元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项目的实施对工作成效的影响情况 | 明显 | 经济效益指标 | 项目的实施对工作成效的影响情况 | 明显 | |||
社会效益指标 | 项目的实施对促进政务信息公开情况 | 较高 | 社会效益指标 | 项目的实施对促进政务信息公开情况 | 较高 | ||||
生态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对单位履职、促进事业发展的持续影响程度 | 较高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对单位履职、促进事业发展的持续影响程度 | 较高 | ||||
对推动“互联网 ”发展的持续影响程度 | 较高 | 对推动“互联网 ”发展的持续影响程度 | 较高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受众满意度 | ≥90% | 满意度指标 | 受众满意度 | ≥90% |
9.项目名称:法制工作经费
立项依据:原法制办划转项目合并
实施主体:枞阳县司法局
预算安排:14.17万元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
( 2022 年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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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法制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029]枞阳县司法局 | 实施单位 | 枞阳县司法局本级 | ||||||
项目属性 | 常年项目 | 项目期 | 1年 | ||||||
项目资金 (万元) |
中期资金总额: | 14.17 | 年度资金总额: | 14.17 | |||||
其中:财政拨款 | 14.17 | 其中:财政拨款 | 14.17 | ||||||
其他资金 | 0.00 | 其他资金 | 0.00 | ||||||
总 体 目 标 |
中期目标(2022年—2022年) | 年度目标 | |||||||
按时按质完成法制工作。 |
按时按质完成法制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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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全年完成政府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涉法事务件数 | ≥50件 | 数量指标 | 全年完成政府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涉法事务件数 | ≥50件 | |||
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 ≥10件 | 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 ≥10件 | ||||||
办理行政应诉案件 | ≥5件 | 办理行政应诉案件 | ≥5件 | ||||||
质量指标 | 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办结率 | ≥99% | 质量指标 | 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办结率 | ≥99% | ||||
时效指标 | 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期限 | ≤90日 | 时效指标 | 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期限 | ≤90日 | ||||
办理行政应诉案件期限 | ≤6个月 | 办理行政应诉案件期限 | ≤6个月 | ||||||
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14.17万元 | 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14.17万元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项目实施对依法行政培训人员综合素质的改善或提升程度 | 明显 | 社会效益指标 | 项目实施对依法行政培训人员综合素质的改善或提升程度 | 明显 | ||||
生态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依法行政培训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长期人才储备的影响程度 | 明显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依法行政培训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长期人才储备的影响程度 | 明显 | ||||
促进行政处罚合法合理 | 明显 | 促进行政处罚合法合理 | 明显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政府对合法性审查后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涉法事务的满意程度 | ≥90% | 满意度指标 | 政府对合法性审查后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涉法事务的满意程度 | ≥90% |
立项依据:上级下达文件
实施主体:枞阳县司法局
预算安排:8万元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
( 2022 年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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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法律援助以奖代补专项经费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029]枞阳县司法局 | 实施单位 | 枞阳县司法局本级 | ||||||
项目属性 | 常年项目 | 项目期 | 1年 | ||||||
项目资金 (万元) |
中期资金总额: | 8.00 | 年度资金总额: | 8.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8.00 | 其中:财政拨款 | 8.00 | ||||||
其他资金 | 0.00 | 其他资金 | 0.00 | ||||||
总 体 目 标 |
中期目标(2022年—2022年) | 年度目标 | |||||||
履行公共法律服务职能,坚持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按时按质完成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任务,为建设美好枞阳提供坚实的法律服务。 |
履行公共法律服务职能,坚持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按时按质完成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任务,为建设美好枞阳提供坚实的法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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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办理法援案件数 | ≥600件 | 数量指标 | 办理法援案件数 | ≥600件 | |||
质量指标 | 案件结案率 | ≥75% | 质量指标 | 案件结案率 | ≥75% | ||||
时效指标 | 法律援助案件完成任务时间 | ≤12月 | 时效指标 | 法律援助案件完成任务时间 | ≤12月 | ||||
全县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经费到位时间 | ≤12月 | 全县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经费到位时间 | ≤12月 | ||||||
民生工程经费100%支出完成时间 | ≤12月 | 民生工程经费100%支出完成时间 | ≤12月 | ||||||
成本指标 | 办理法援案件补贴 | 按《铜陵市法律援助使用管理办法》案件补贴标准不低于800元/件、不高于1500元/件。 | 成本指标 | 办理法援案件补贴 | 按《铜陵市法律援助使用管理办法》案件补贴标准不低于800元/件、不高于1500元/件。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诉讼程序的合法性、完整性得到有效促进,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 效果明显 | 社会效益指标 | 诉讼程序的合法性、完整性得到有效促进,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 效果明显 | ||||
生态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作用进一步显现,在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作用进一步显现,覆盖范围逐步拓宽至低收入人群,惠及更多困难人群。 | 较高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作用进一步显现,在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作用进一步显现,覆盖范围逐步拓宽至低收入人群,惠及更多困难人群。 | 较高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随机问卷群众满意度 | ≥90% | 满意度指标 | 随机问卷群众满意度 | ≥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