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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220031257304/202301-00055 组配分类: 部门项目信息
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优抚
名称: 2022年部门项目绩效目标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1-26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346
2022年部门项目绩效目标
发布时间:2023-01-26 11:39 来源: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2年度)
部门(单位)名称 枞阳县民政局
年度
主要
任务
任务名称 预算金额(万元)
总额 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社会救助工作 社会救助工作 6156.3895 6156.3895 0
农村敬老院工作 农村敬老院工作 329.3 299.3 30
公益性公墓工作 公益性公墓工作 170 170 0
老年工作 老年工作 921 921 0
智慧化养老建设等工作 智慧化养老建设等工作 242.36 242.36 0
社区建设 社区建设 50 50
儿童福利工作 儿童福利工作 100 100 0
社会福利工作 社会福利工作 318 318 0
殡葬工作 殡葬工作 385 385 0
保障单位运作经费 人员工资福利 446.1021 443.1021 0
日常公用经费 47.5613 41.1125 6.4488
金额合计 9165.7129 9076.2641 86.4488
年度
总体
目标

 目标1:负责协调全县城乡社会救助工作,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等社会救助工作。
 目标2: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目标3: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事业发展。
 目标4: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目标5: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目标6:拟订全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配合县有关部门做好全县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职责。
 目标7: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有关政策、标准,负责全县行政区划以及乡镇的设立、撤销、更名、隶属关系或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本县辖区内及本县与周边县(区)界的边界争议和调处事务;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指导乡镇开展地名管理工作。
 目标8: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婚姻、收养、殡葬管理政策,规范服务。
 目标9: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民政服务机构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目标10: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绩效标准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补助资金的准确率 ≥99% 计划标准
 指标2:维修改造全县敬老院数量 ≥10所 计划标准
 指标3:对123座公益性公墓全部进行拨付维护费 覆盖率100% 计划标准
 指标4:高龄津贴、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收益对象 约20000人 计划标准
 指标5:三级中心运营补贴等收益对象 按运营情况发放 计划标准
 指标6:完成10个社区服务大厅新、改扩建任务 100% 计划标准
 指标7:儿童收益对象人数 229人 计划标准
 指标8:换届、法人变更审计 90个 计划标准
 指标10:保障整个部门人员、公用费用支出 >80人 计划标准
质量指标  指标1:人员类补助资金准确率 100% 计划标准
 指标2:符合受助条件的对象纳入补助范围 100% 计划标准
 指标3:机构设施设备配套达标率 ≥90% 计划标准
 指标4:社会救助工作完成率 100% 计划标准
时效指标  指标1:救助资金发放及时 100% 计划标准
 指标2:建设资金发放及时 100% 计划标准
指标3:各项目按期完成率 100% 计划标准
成本指标 指标1:社会救助类 6156.3895万元 计划标准
指标2:农村敬老院 329.3万元 计划标准
指标3:公益性公墓 170万元 计划标准
指标4:老年工作类 921万元 计划标准
指标5:智慧化养老建设 242.36万元 计划标准
指标6:社区建设类 50万元 计划标准
指标7:儿童福利类 100万元 计划标准
指标8:社会福利类 318万元 计划标准
指标9:殡葬类 385万元 计划标准
指标10:综合管理类 493.66万元 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提高受助人员家庭经济 稳步提高 计划标准
 指标2:服务社会经济发展能力 不断提高 计划标准
 指标3:带到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 程度明显 计划标准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政策知晓率 ≥95% 计划标准
 指标2:对生活困难人员生活质量的作用 较大 计划标准
 指标3: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 有效保障 计划标准
生态效益
指标
 指标1:公墓绿化率 ≥90% 计划标准
 指标2:节约土地 禁绝土葬、 计划标准
 指标3:环保 做到零污染 计划标准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指标1:政府公信力 不算提升 计划标准
 指标2:救助人员生活 有效保障 计划标准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指标1:群众满意度 ≥90% 计划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