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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交运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名称: 关于下达2021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建设任务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4-16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476
关于下达2021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建设任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6 14:50 来源:县交运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17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建设,根据《枞阳县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枞办发2018〕21号)文件第五部分第四条相关规定,现将2021年省交通运输厅下达给我县的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建设计划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我县2021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建设计划共计22.155公里。其中县乡公路升级改造项目13.069公里、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项目2.854公里、自然村通硬化路和联网路项目6.232公里。

二、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作为业主负责实施,项目征地拆迁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建安费以签订的合同价格为准,由县级统筹。项目设计、监理、检测招投标工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其费用由县级统筹。其中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工程设计费费率、监理费费率不得超过工程财政评审最高控制价的1.2%,检测费费率不得超过工程财政评审最高控制价的0.6%,;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工程、自然村通硬化路和联网路项目设计费费率、监理费费率不得超过工程财政评审最高控制价的1%,检测费费率不得超过工程财政评审最高控制价的0.5%。

、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依照《枞阳县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认真落实建设计划。以本次下达的建设规模为准,不得擅自更改路线和里程,切实履行业主职责、抓好工程建设进度、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工程实施进度要求确保11月底完工通车。

四、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是省级民生工程,请各业主单位高度重视。为加强民生工程日常考评力度,每月由县民生办牵头对各乡镇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建设情况进行考评,最终考评结果作为各乡镇年度考核依据。

 

附件:1.2021年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建设计划项目表/uploadfiles/2021/12/202112221451265126.xlsx

      2.2021年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建设计划项目表/uploadfiles/2021/12/202112221451435143.xlsx

      3.2021年自然村通硬化路和联网路建设计划项目表/uploadfiles/2021/12/202112221451575157.xlsx

      4.枞阳县2021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建设进度安排表/uploadfiles/2021/12/202112221452135213.xls

 

 

 

枞阳县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