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商业保险公司运作的新型救助模式,解决我县居民因自然灾害、火灾爆炸、空中运行物坠落、交通肇事逃逸(无法确认责任人的事故)、溺水五类事故和见义勇为行为造成意外伤害方面的后顾之忧,化解社会矛盾,促进我县城乡统筹发展,为四个枞阳建设作出贡献。
2.实施内容
(1)投保人:铜陵市人民政府、枞阳县人民政府共同投保。
(2)保险范围:因自然灾害、火灾及爆炸、空中运行物坠落、交通肇事逃逸事故(无法确认责任人的事故)、溺水伤亡事故、见义勇为行为造成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事故的定性依据为公安相关职能部门经调查意外事实清楚、定性明确并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
(3)参保对象:具有本县户籍所有人员(其中发生在本县境内的见义勇为行为涵盖本县户籍和非本县户籍人员)。
(4)保费标准:6元/人•年。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0年初预算资金为280万元,签订协议实付金额为238.7385万元。用于支付2020年度民生保险保费,实施时间为:2020年6月1日零时起到2021年5月31日24时止。
(二)项目绩效目标:解决我县居民因自然灾害、火灾爆炸、空中运行物坠落、交通肇事逃逸(无法确认责任人的事故)、溺水五类事故和见义勇为行为造成意外伤害方面的后顾之忧、化解社会矛盾,促进我县城乡统筹发展。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为检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考核资金预期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支出效率和综合效果,我单位对民生保险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实施了绩效自评。
(二)绩效目标的设置和评分体系
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办法》、《枞阳县县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我们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设立了项目总目标和考核分值分布。
总目标:民生保险工程在县民生办的领导下,由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具体牵头组织实施,承保保险公司商业化模式具体运作,乡镇政府(经开区)和县直相关部门各负其责,解决我县居民因自然灾害、火灾爆炸、空中运行物坠落、交通肇事逃逸(无法确认责任人的事故)、溺水五类事故和见义勇为行为造成意外伤害方面的后顾之忧,化解社会矛盾,促进我县城乡统筹发展,为四个枞阳建设作出贡献。
绩效指标与考核分值:
1.数量指标:保证理赔资金100%到位;设立绩效满分分值20分。
2.成本指标:保费支付到位;设立绩效满分分值30分。
3.社会效益指标:为民生保险政策的收益对象及时提供保险保障;设立绩效满分分值30分。
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众满意度达95%以上。设立绩效满分分值10分。
5.预算资金执行率,设立绩效满分分值10分。
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办法》、《枞阳县县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设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总分值为100分。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自评结果为100分,在项目在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预算资金执行率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拓宽了受灾群众的救助渠道,建立了普惠型的民生保险制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民生保险项目的社会公众知晓度不高。目前对民生保险的宣传主要体现在报刊、网络、政府电子广告屏等媒体上以及对基层应急干部的培训上,居民的知晓度逐渐提高,第三方通过随机街头问卷调查发现,民生保险的社会知晓度还不是很高,尤其对民生保险的保险范围以及赔付标准还了解不够。
五、有关建议
一是加强宣传,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不断提升民生保险在市民中的知晓度。
二是开展培训,通过多层次、多渠道的政策培训,提高县区、乡镇、村三级应急管理人员和协保员对民生保险政策水平,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
三是强化监管,进一步加强对民生保险承保保险公司的监督、评估和问题整改,提升其服务意识,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20年度) |
项目名称 | 民生保险 |
主管部门 | 枞阳县应急管理局 | 实施单位 | 枞阳县应急管理局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得分 |
年度资金总额: | 280万元 | 280万元 | 238.7385万元 | 10 | 100%% | 10 |
其中:本年财政拨款 | 280万元 | 280万元 | 238.7385万元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解决我县居民因自然灾害、火灾爆炸、空中运行物坠落、交通肇事逃逸(无法确认责任人的事故)、溺水五类事故和见义勇为行为造成意外伤害方面的后顾之忧、化解社会矛盾,促进我县城乡统筹发展。 | 进一步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增强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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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产 出 指 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指标1:应赔资金到位率 | 100% | 100% | 20 | 20 | |
质量指标 | | | | | | |
时效指标 | 指标1: | | | | | |
成本指标 | 指标1:保费支付到位 | 合同约定 | 合同约定 | 30 | 30 | |
效 益 指 标 (30分) | 经济效益 指标 | 指标1: | | |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为民生保险政策的受益对象及时提供保险保障 | 应赔尽赔 | 应赔尽赔 | 30 | 30 | |
生态效益 指标 | 指标1: | | | | | |
可持续影 响指标 | 指标1: | | | | | |
满意度指标 (10分)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指标1:服务对象满意率 | ≧95% | 98% | 10 | 10 | |
总分 | | | 100 | 1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