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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房产服务中心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什么情形需退出廉租住房保障?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8-21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539
什么情形需退出廉租住房保障?
发布时间:2020-08-21 11:14 来源:县房产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解答:对不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被保障对象,廉租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及时出具取消廉租住房保障的通知书。纳入住房租赁补贴的被保障对象自通知书送达之日起次月停止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纳入实物配租的被保障对象,应当在规定的搬迁期内腾退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其承租的廉住房自通知书送达之日起次月取消廉租住房租金补贴。逾期不腾退的,按照住房租赁市场价格交纳租金,其违规行为记入廉租住房诚信档案,并在其所居住的小区及户口所在社区居委会进行公示。

解读部门:枞阳县房产服务中心
      咨询科室:住房保障办公室
      联系方式:0562-3229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