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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22003125642M/202004-00044 组配分类: 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文件
发布机构: 县房产服务中心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印发《枞阳县全面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C、D级危房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枞房【2020】11号
发布日期: 2020-03-25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539
关于印发《枞阳县全面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C、D级危房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25 10:26 来源:县房产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关于印发《枞阳县全面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C、D级危房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现将《枞阳县全面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C、D级危房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枞阳县房产服务中心              枞阳县扶贫开发局

                              

2020年3月18日

 

枞阳县全面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C、D级

危房工作方案

    

根据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和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的基本要求,县房产服务中心于2019年9月16日下发《关于进一步排查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的通知》,要求19个乡镇和经开区对2014年脱贫的4405户和2015年脱贫的338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全面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

一、房屋排查鉴定结果

依据住建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2009]69号)和《枞阳县农村房屋危险等级评定办法》(枞房[2018]11号)规定,乡镇摸排后上报2014-15年度脱贫户住房安全存在问题154户,经我中心安排鉴定人员实地核查鉴定,确定为C、D级危房及无房户共29户(最终以实际实施改造为准)。         

工作中发现存在有少数2016-2019年度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未解决,原因是脱贫年度贫困户外出务工在外租住、或是借住亲友家住房,并提供有住房安全佐证材料,脱贫当年不愿改造,现又要求实施;还有一种情况是贫困户未脱贫,但前些年享受过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现在住房又存在安全隐患。根据乡镇摸底上报并经房产服务中心实地核查鉴定,上述两种情况各乡镇共53户(最终以实际实施改造为准)

二、房屋危险等级分类及改造方式

经我中心鉴定2014-2015年脱贫户中属C、D级危房及无房户29户中,C级危房11户,D级危房及无房户18户;2016-2019年已脱贫户和实施过危房改造现住房又成危房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属C、D级危房及无房户53户中,C级危房19户,D级危房及无房户34户。鉴定属C级危房的应进行修缮加固,属D级危房的应拆除重建,无房户需新建。

三、补助标准及资金来源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补助资金标准执行2019年度枞阳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分类补助标准为: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建房屋户均补助2.5万元,修缮加固户均补助1万元;如属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重建房屋户均补助3万元,修缮加固户均补助1.2万元补助资金从精准扶贫公益金中列支。

四、有关工作要求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工作,要明确专人专班负责,根据工作方案要求抓好落实。

(一)各乡镇各村要分别对拟实施危房改造对象情况进行镇村两级公示,对公示有异议的需及时核实,必要时可与县住房保障办公室或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联系,公示结果需存档备查。

(二)各乡镇要督促各村认真核实贫困户是否有其他安全住房,如有其他安全住房而又将原危房上报进行改造的,一经查实,将追回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并对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行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对于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贫困户实施改造,要严格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规定执行,规范申请审核和审批程序,做好改造过程的质量管控,严格执行面积标准,认真收集整理好一户一档资料。

(四)所有纳入改造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需在5月底前完成,完工后将统一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将补助资金通过财政“一卡通”打卡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