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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22003125642M/202103-00111 组配分类: 政策及解读
发布机构: 县发改委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 文号: 国办函[2020]129号
发布日期: 2021-01-04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5733007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04 10:07 来源:县发改委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