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县房产服务中心已安排各乡镇、经开区对边缘易致贫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截至12月底,各乡镇共上报住房安全存在问题87户,经我中心专班人员实地核查鉴定,属C、D级危房可纳入2021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计划的为56户(含无房户17户)。为确保2021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按时高标准完成,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核查鉴定结果我中心已分别反馈至各乡镇,请乡镇、村再次核实申请改造对象户贫困类型、残疾人家庭贫困程度、无房户居住情况等信息,确保申请对象符合农村危房改造申报条件。后期如有新增危房户,各乡镇核实上报经鉴定属危房的及时纳入改造,确保符合改造条件的4类重点对象应改尽改,不落一户。
二、农村危房改造档案要提前收集整理,相关要件不得缺项。贫困类型证明需将扶贫(边缘易致贫户)、民政(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残联(贫困残疾人家庭)系统中该户页面导出,贫困残疾人家庭还应核实其家庭经济状况,相关部门人员签字盖章后放入档案,其他资料比照以前年度资料要求收集装档。
三、要加强质量管理和面积管控。重建房屋要保证基础牢固、砌筑质量符合要求,不得超标准建设,改造后住房面积适当,有条件的应具备卫生厕所。新房建成后,原危房必须拆除。对房屋进行修缮的,一定要整修到位,不得出现外墙红砖裸露,观感较差的情况,确保能通过分户验收。
四、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须在2月底前全面开工,5月底前全部完成,6月份完成分户验收和补助资金打卡发放工作。各乡镇要利用外出务工人员春节返乡时机,安排符合改造条件的在外务工农户及时进行改造,确保在省市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枞阳县房产服务中心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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