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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房产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解读:危房改造对象认定标准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12-16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539
解读:危房改造对象认定标准
发布时间:2020-12-16 17:29 来源:县房产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危房改造对象认定标准:

中央支持的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应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以下简称4类重点对象)中根据住房危险程度确定。

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识别以扶贫部门认定为准,

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身份识别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

贫困残疾人家庭身份识别应由残联商扶贫或民政部门联合认定为准。

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依据上述部门提供的4类重点对象名单组织开展房屋危险性评定,根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建村函〔2009〕69号)制定简明易行的评定办法,少数确实难以评定的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请专业机构鉴定。经评定为C级和D级危房的4类重点对象列为危房改造对象。已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计划的4类重点对象不得列为农村危房改造对象。

 

解读部门:枞阳县房产服务中心
      咨询科室:住房保障办公室
      联系方式:0562-3229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