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王杰彬就枞阳县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进行了解读,内容如下:
一、制定《枞阳县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背景
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安徽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汛前地质灾害调查情况以及我县地质环境基本特征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现状及发展趋势,按照分级分部门管理和“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枞阳县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过程
枞阳县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制定前,铜陵地环站对我县开展了汛前排查,摸清地质灾害情况。在此基础上,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起草,经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审查研定初稿,最后县政府审查印发。
三、制定《枞阳县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目标
为切实做好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到各尽其责,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枞阳县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重点防范对象
村(居)民聚居区、旅游区、矿区、学校、切坡地段、道路两侧、山坳沟谷、建设工地和重要基础设施是地质灾害防范重点。
经汛前调查,全县共有2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其中枞阳镇11处、官埠桥镇4处、钱铺镇4处、经开区2处、汤沟镇1处、项铺镇2处、白梅乡1处、雨坛镇1处,钱桥镇1处,具体占比见表1。
(二)重点防范时段
2019年我县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确定为5-9月,考虑到近年来极端恶劣天气频发,冰雪冻融天气以及外界其他作用力的情况下也易引发地质灾害,因此,我县地质灾害的防范时段以汛期为主,同时密切关注极端恶劣天气的地质灾害发生。
滑坡、泥石流灾害极易受局地性、突发性、短时的强降水诱发,主要防范期为5-9月。集中强降雨或长时间连续阴雨时段及其过后的2-3天内是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段。
崩塌灾害除受局地性、突发性、短时的强降水诱发外,还受冬季冻融作用影响,多发生在切坡建房区域,需全年进行防范。
采空塌陷受矿山开采活动影响明显,在时间上具有不确定性,需全年进行防范。
台风活动等其它极端异常天气时期,属动态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全年要加强防范公路、矿山开采、削坡建房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爆破、削坡、进行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
(三)重点防范区域
1.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质灾害预防监测重点地段
重点监测地段为枞阳县中北部山区(以钱铺镇、项铺镇为主)及西南部丘陵区(以枞阳镇、经开区、官埠桥镇为主)。
2. 采空塌陷预防监测重点地段
重点监测地段为钱铺镇井边铜矿。
(四)、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要将本行政区域内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并及时公告;同时,要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名单报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程建设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工程建设单位将监测、预防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要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五、创新举措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要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认真抓好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全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二)认真排查演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开展汛前地质灾害调查,并会同住建、水利、交运、文旅、气象等部门和单位,加强地质灾害的调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扎实开展。各乡镇要按照《枞阳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省、市应急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做好预案演练工作。
(三)扎实抓好汛期防治工作。
1、开展地质灾害的巡查和督查工作。在重点防范期内,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应对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强巡查,并设立警示标志;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险情)的区域和地段,设置明显警戒线并予以公告,同时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到受威胁的群众手中。
2、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工作。
①监测:重要地质灾害点要安排专人进行监测记录,内容参照国土资源部印发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对小规模房前屋后高陡边坡也要进行监测,原则上安排户主就近监测,雨季和暴雨期间,应加强监测次数,如险情较大,监测人24小时值班,监测情况及时上报乡镇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②报警:在出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受灾害威胁人员,做好随时撤离现场的准备,并上报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以便及时组成救援队伍,同时密切关注地质灾害的发展。
③疏散:在组成疏散前应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踏勘,合理安排撤离线路和迁移地点,如出现滑动或冒浑水、树木歪斜、地面变形加剧等地质灾害致灾前的征兆时,快速组织受威胁人员撤离现场,转移到安全地点,避免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
3、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的应急值守工作。按照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值班制度》、《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度》要求,汛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各乡镇、村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4、坚持地质灾害送报制度。各地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要立即向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上报的灾情信息要力求完整准确,应包括地质灾害的地点、时间、伤亡和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成因和发展趋势,以及下一步工作措施等内容。
5、加强地质灾害防范宣传工作。各乡镇、县经开区和县直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防灾意识、防灾水平和自救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