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依据《自然资源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16号,以下简称“《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2020〕24号)及《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陵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铜政〔2020〕49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枞阳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权登记办公室方支旺主任就该方案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规范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建立统一的确权登记系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重要论述、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法治化的有效途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将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支撑自然资源合理开发、有效保护和严格监管。
二、工作方案是如何出台的?
2020年11月26日,铜陵市人民政府印发《铜陵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要求县区人民政府组织县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后,以本级人民政府名义印发。12月下旬,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征求了局内部相关职能股室意见,并书面征求县财政局、生态环境分局、水利局等部门意见,提交局长办公会议讨论,于2021年2月2日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根据函复意见调整后上报县政府于3月16日印发。
三、登记对象和范围是什么?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是对辖区内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统一进行确权登记,界定辖区内国土空间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主体,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
四、登记主体和机构是谁?
辖区内中央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由自然资源部直接开展;省级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权的自然资源由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开展;市级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权的自然资源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开展;除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接开展确权登记之外的自然资源由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
五、登记程序是什么?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技术力量划定登记单元界线,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并开展权籍调查,通过确权登记明确自然资源的范围、面积等自然状况,所有权主体、所有权代表行使主体、所有权代理行使主体以及权利内容等权属状况,并关联公共管制要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登记结果颁发自然资源所有权证书,并向社会公开。
六、登记工作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从2021年起,利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县重点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2023年以后,通过补充完善的方式,逐步实现全县全覆盖的工作目标。
解读单位: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咨询股室: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办公室 联系方式:18956979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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