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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22003125642M/202106-00089 组配分类: 组织培训
发布机构: 县房产服务中心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组织参加全市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5-11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539
关于组织参加全市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1 11:00 来源:县房产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村〔2017〕68号)、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工作的通知》(建函〔2019〕77号)精神,提升我市村镇建设工作从业人员的素质能力,强化农村危房改造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农村建筑工匠从业水平和工作技能,防范和遏制农村自建房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定于5月20日举办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班,我县需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1年5月20日上午8:30

二、培训地点

市房地产大厦12楼会议室

三、培训内容

1、建筑识图、施工质量与安全;2、农村自建房抗震安全知识;3、建筑材料与施工工艺;4、农村自建房建设技术要点;5、农村民居质量安全要求;6、农村民居修缮及加固技术要点;7、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四、有关要求

1、各乡、镇(经开区)组织具体负责危房改造管理人员和建筑工匠参加培训,其中,每个乡镇建筑工匠人数为2--4人。

2、参会人员需提前15分钟到场签到,遵守会场纪律,做好培训记录。

3、各乡镇于5月17日下午下班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住房保障办公室。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