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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房产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枞阳县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认定等有关标准的回应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4-13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539
枞阳县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认定等有关标准的回应
发布时间:2021-04-13 17:24 来源:县房产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刘海网友:

你好!

你通过我单位公开的电子邮箱来咨询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认定和住房安全保障标准,我中心已通过电子邮箱向你回复,同时,我中心在县政务公开网进行公开发布,方便查询。

1、危房改造对象认定标准:中央支持的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应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以下简称4类重点对象)中根据住房危险程度确定。

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识别以县扶贫部门认定为准;

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身份识别以县民政部门认定为准;

贫困残疾人家庭身份识别以县残联、民政部门联合认定为准。

县房产服务中心依据上述部门提供的4类重点对象名单组织开展房屋危险性评定,根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建村函〔200969号)制定简明易行的评定办法,少数确实难以评定的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请专业机构鉴定。经评定为C级和D级危房的4类重点对象列为危房改造对象。

2、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认定标准和程序:建档立卡贫困户退出时住房应满足以下基本质量要求:选址安全,地基坚实;基础牢靠,结构稳定,强度满足要求;抗震构造措施齐全、符合规定;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建筑材料质量合格。县房产服务中心负责认定住房安全性并出具房屋安全性评定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