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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房产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征求《枞阳县2018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考核办法》意见的函 文号:
发布日期: 2018-06-20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539
关于征求《枞阳县2018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考核办法》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18-06-20 17:48 来源:县房产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关于征求《枞阳县2018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考核办法》意见的函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2018年棚户区改造工作,根据《枞阳县2018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和4月17日县棚户区改造工程指挥部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指挥部办公室重新起草了《枞阳县2018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函请你们于4月25日前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姚福生,联系电话:13866635259

邮箱地址:jfb0556@@163.com

 

 

 

               枞阳县棚户区改造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2018420

 

 

 

枞阳县2018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考核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确保全县棚户区改造扎实有效开展,根据《枞阳县2018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一)负责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的项目片区;

(二)负责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的项目责任乡镇包保领导;

(三)协调配合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的县直有关部门、经开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

二、考核内容:

(一)县政府下达的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二)县直有关部门和经开区协调配合工作完成情况。

三、考核原则:

坚持“科学合理、公开公平、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

四、考核方式:

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县委、县政府督査室(县目标办),按照县政府下达的年度任务和省市规定棚改项目协议签订、房屋拆除完成的时间节点,对项目工作组和县直协调配合单位任务完成等情况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拟出考核奖励方案,报请县棚户区改造工程指挥部会议研定后,及时兑现奖惩。

五、考核奖惩:

(一)实行年度考核奖惩。年度考核实行包片县干和实施乡镇、县直有关部门个人缴纳风险保证金制度。包片县干每人缴纳5000元棚改风险保证金;项目实施乡镇(经开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含乡镇负责项目的科干)分别缴纳5000元、4000元棚改风险保证金;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分别缴纳5000元、4000元棚改风险保证金;实施乡镇(含有关村居)和县直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奖惩办法,由实施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参照此办法研究制定,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二)风险保证金兑现。按省市县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棚改项目协议签订、房屋拆除任务的,全额返还包片县干、乡镇和协调配合单位领导个人缴纳的风险保证金,并按照3倍保证金兑现奖励;没有在省市县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棚改项目协议签订、房屋拆除任务的,扣罚包片县干、乡镇和协调配合单位领导个人缴纳的风险保证金。

县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委员会、县委组织部、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投发集团等单位负责人个人缴纳的风险保证金依据巿对县考核结果兑现奖惩,实行同奖同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