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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房产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枞阳县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申请条件,办理流程、材料、时限)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6-30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539
枞阳县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申请条件,办理流程、材料、时限)
发布时间:2022-06-30 15:26 来源:县房产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住房保障服务指南

一、 申请条件

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保障对象,按照《铜陵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和《枞阳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提出申请,并符合以下条件: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其年收入低于上年度铜陵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控制标准的无住房人员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无住房人员。

二、 申请材料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或住房租赁补贴,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枞阳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或《枞阳县城镇住房保障对象租赁补贴申请书》;

(二)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

(三)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和住房现状证明;

(四)申请人同意核查其收入、财产状况等信息的书面声明;

(五)属来枞阳务工人员的,还应当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代为申请的,还应当提供用人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用人单位对入住职工申请材料真实性予以保证的担保书和收入核定证明材料;

(六)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 办理程序

城镇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或住房租赁补贴,由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社区进行初审、公示;乡镇进行审核;县房产局会同县民政局、人社局、财政局等单位按各自职责进行审查,完成公示、审批程序。

四、 办理时限

社区初审、公示7个工作日完成;乡镇人民政府审查7个工作日完成;县房产局登记、公示7个工作日完成,同时将审核结果提交县民政部门;县民政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息核对系统,对申请人收入和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审核意见,反馈县房产局。

社区受理、公示,乡镇审核,县房产局、民政局、人社局、财政局等单位应在4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审核、审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