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横埠镇政府机关职工佘方才、刘国超和刘洪涛三人个人提出申请,经枞阳县横埠镇政府同意,报县住房保障办备案,同意佘方才退出横埠房管所公租房3#楼506室、刘国超退出横埠房管所公租房3#楼308室和刘洪涛退出横埠房管所公租房3#楼504室公租房,该3套房屋纳入公租房动态管理,待下次集中分配。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