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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房产服务中心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孙某某网友询问关于公租房申请相关问题的回应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8-05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539
孙某某网友询问关于公租房申请相关问题的回应
发布时间:2021-08-05 14:46 来源:县房产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孙某某网友:你好

你在县长信箱中留言询问“关于公租房申请”问题收悉,你咨询的问题两个方面:一是询问是否可以申请公租房;二是询问如可以申请需要哪些材料。现就你咨询的问题根据政策规定答复如下:

一、经电话联系你本人了解情况,你属于新就业人员,如户籍不在枞阳县,在枞阳县城区范围内无住房,应符合申请公租房条件。

二、符合条件的对象向户口或居住地所在社区申请登记,如实申报个人住房、收入等情况,并提交下列材料:

1、《枞阳县保障性住房申请表》

2、申请人及户籍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查验原件)

3、工作单位出具工作、住房情况证明;

4、申请人及户籍家庭成员住房情况证明;

5、申请人签署“允许审核单位调查核实家庭住房等有关信息”的承诺书;

6、其他相关材料。

感谢你对我县住房保障工作的支持!

枞阳县房产服务中心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