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义津镇2021年到村产业扶贫项目管理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各村:
根据历次督查、绩效评价及审计反馈意见,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到村产业扶贫项目管理工作,现将《义津镇2021年到村产业扶贫项目管理工作有关要求》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附:《义津镇2021年到村产业扶贫项目管理工作有关要求》
枞阳县义津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9日
义津镇2021年到村产业扶贫项目管理工作有关要求
为贯彻落实2021年到村产业扶贫项目管理工作,根据县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关于对2021年到村产业项目开展会商工作等相关要求,现将我镇2021年到村产业扶贫项目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加强村级合作社的管理。村级合作社要依据有关法律、制度规定配备会计人员,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登记会计帐簿,编制会计报表。会计信息应定期、及时向本合作社成员公开,接受成员的监督。村集体资产收益管理、使用、发放的重点环节,工程项目的管理、建设、经营等重大事项由村集体社员表决决定,实现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
二是做好产业扶贫项目的谋划。各村要加强对产业扶贫项目的风险识别和评估。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在认真分析本村的发展状况、资源禀赋和巩固脱贫成果的需求的基础上,对市场进行充分调查研究,发展有市场前景的产业项目,组织召开村两委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确定发展项目并经公示后报镇审核,同时分析申报产业扶贫项目的优势和劣势,对项目进行充分的论证。参加项目论证的人员要有项目参与者、项目受益者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广泛吸收和利用群智,确保项目可行、效益可观、收益可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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