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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4305239-7/202012-00006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切实加强秋冬季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11-05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671
关于切实加强秋冬季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05 15:45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各基层所,局二级机构及局属单位:

      为切实加强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进一步严厉打击乱捕滥猎及非法交易活动,坚决防止滥食野生动物现象“死灰复燃”,根据当前鸟类保护形势和候鸟迁徙动态,现将秋冬季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

      加强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容。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对打击乱捕滥猎滥食及非法交易鸟类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提高思想认识,把强化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执法监管与禁食野生动物重大举措融合推进,实现对乱捕滥猎滥食及非法交易鸟类等野生动物乱象的根本治理,维护鸟类等野生动物种群安全和生态安全。

      二、落实保护措施,严格执法监管

      要强化属地保护监管责任,积极与镇村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多措并举,切实保护我县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一是全面清查鸟类等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逐一核对繁育资质、种类、来源和数量等,对非法繁育和以食用为目的的繁育活动坚决予以取缔;对超越行政许可范围或不满足条件的,要限期整改,严防其成为非法来源鸟类等野生动物的“庇护所”和非法交易鸟类的“加工厂”或“中转站”。二是加大鸟类等野生动物的重要栖息地和主要迁徙通道巡查力度,严禁猎捕鸟类等野生动物,及时拆除和没收非法捕捉鸟类等野生动物的围网、地弓等设施和工具,及时拆除非法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广告设施。三是严禁非法收购、运输、销售鸟类等野生动物,重点关注集贸市场、餐馆饭店以及网络等场所非法交易鸟类等野生动物的信息,坚决取缔和依法惩处非法交易鸟类等野生动物和销售鸟网等违法猎捕工具的活动,净化市场和网络空间。

      三、加强疫病防控,强化监测预警

      在候鸟迁徙通道等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集群活动地、历史疫情发生地、周边疫情威胁区等重点风险区域增派监测巡查力量,切实做好禽流感等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和预警工作,确保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发现、第一现场处置。要严肃异常情况信息报送纪律,确保相关信息快速准确上报。对不履行疫情报送职责,瞒报、谎报、迟报、漏报异常情况信息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加强宣传教育,正确舆论导向


      要积极发动社会力量支持、参与保护,重点面向候鸟迁徙通道沿途、重要栖息地周边社区和餐饮从业人员等特定群体,有针对性地强化保护宣传和科普教育,引导他们自觉摒弃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抵制非法交易活动;完善与群众沟通交流与信息分享工作机制,提升焦点事件和热点舆情的处置能力,主动发声,妥善应对社会关切,为强化保护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特此通知。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