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概况
枞阳县位于安徽省西南部、长江中下游北岸,紧邻合肥、铜陵、安庆、池州四市,国土面积1473平方公里,下辖19个乡镇、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214个行政村(社区),耕地面积约68万亩,农户19.5万户,农业人口72.08万人。近年来,我县在稳定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提升规模经营水平为重点,初步形成了水稻、油料、水产、生猪、家禽五大主导产业,先后被授予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全省水产跨越工程先进县、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全省农民负担监管工作先进县等称号,农业农村经济保持了较快发展态势,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奠定了坚实基础。截至目前,全县流转耕地面积44.64万亩,占65%,其中出租(转包)43.79万亩、入股0.65万亩、其他0.2万亩。
二、主要做法
一是强化主体带动。以土地流转大户为重点,大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民生工程,县委、县政府先后出台了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办法、扶持奖励办法等扶持政策,开展了优秀职业农民评选活动,累计培训学员2512人,认定职业农民855人、其中优秀职业农民30人,市级农民创业带头人47人,县级农民创业带头人49人。实施农产品安全民生工程,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成立1个县级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站、19个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成乡镇农残快检系统37套,针对大户开展多频次抽检和常态化监管,构建了覆盖全县所有大户的农产品质量监管和检验检测体系。组织大户参加全国绿色食品博览会、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和省政府举办的合肥农业产业化交易会、上海皖优农产品交易会,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和生产经营管理水平。积极引导大户向全产业链进军,推动大户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转型,全县累计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15个、家庭农场1185个、农民合作社679个,其中省级龙头企业12个、省级示范农场25个、国家级示范社2个、省级示范社5个,如市级龙头企业鳌山生态农业公司流转土地面积达3000亩。
二是强化融合引领。以实施稻渔综合种养殖“双千工程”为抓手,支持大户发展立体复合式生态循环农业,全县参与大户100户(面积100亩以上),累计发展稻虾养殖4万亩,形成了爱春稻虾共养合作社、信卫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金诚龙虾养殖专业合作社、鳌山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四个千亩连片示范基地,建成了金江特种水产农民专业合作社、藕山镇义和家庭农场、藕山镇方光成家庭农场三个龙虾苗种基地。引导大户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开展“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保护产品)4个(枞阳黑猪、枞阳媒鸭、枞阳大闸蟹、枞阳萝卜),累计获得农产品“三品”认证65个、省著名商标12个、省名牌产品16个。支持大户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如项铺镇大户吴权民流转土地面积417亩,发展葡萄、弥猴桃等水果栽培,吸引合肥、芜湖等周边城市市民前来采摘体验消费;枞阳镇王恩胜家庭农场以打造田园综合体为目标,流转土地面积1000余亩种植优质水稻、观赏荷花、设施水果,开发农事体验、休闲采摘等乡村旅游业。
三是强化改革驱动。巩固农村土地确权成果,全面完成了195个村、17.71万户农户、59.9万亩耕地的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县级汇交数据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和农业部质检,获得全省优秀等次,实现地定权、人定心,有力促进了土地流转工作。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县委、县政府先后出台了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方案、“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办法(试行)、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指导意见等,陆续启动了第一、二、三批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和“三变”改革试点,圆满地完成了全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任务,如白柳镇山河村1088户农户以1753亩土地经营权入股枞阳县山河村复兴农业经济专业合作社,并签订入股合同,共有1598.4股,占总股份的58.7%,每年保底分红为260元/亩,同时,根据合作社经营情况年底按股进行分红。
四是强化政策扶持。从2016年开始,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300万元专项资金,对县级以上新型农业示范主体、“三品一标”企业、规模种养基地等予以奖励扶持,实际奖补资金累计超过1000余万元。2018年,县委、县政府修订出台了《枞阳县2018年促进现代生态农业发展若干规定》(枞政秘[2018]51号)、《枞阳县特色种养业扶贫“万千工程”项目实施方案》(枞脱指[2018]20号),进一步加强奖励扶持,其中“万千工程”方案中市县按照1:1比例,每年财政预算安排3600万资金对白茶、设施蔬菜、花卉苗木、稻渔综合种养、水产健康养殖、秸秆综合利用六大产业进行扶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大力推广“劝耕贷”,为834个种田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3.2亿贷款担保,获国家农担公司充分肯定。
五是强化监管和风险防范。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工作的通知》(枞农〔2019〕132号),提高了乡镇重视程度,强化了分级备案管理,明确了备案事项内容和备案方式。制定了枞阳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编码规则,转发了《安徽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并将《安徽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挂载到网站上,加大宣传,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规范签约、依法履约,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截止2019年底,全县共有下乡企业15家,投资总额62611万元,其中:第一产业投资额16920万元、第三产业投资额40490万元,租用农地总面积1.8万亩,其中租赁农户承包耕地面积0.28万亩、租赁农户承包耕地用于粮食作物种植的面积0.22万亩、租赁农户承包耕地用于经济作物种植的面积1.3万亩。
六是规范产权交易。2013年,县纪委印发了《关于规范村级公共资源交易的意见(试行)》(枞纪发〔2013〕54号)。全县有县级公共交易中心1个,全县19个乡镇和一个县经开区均组建了公共资源交易站,所有资产、资源均需通过公共交易站进行招投标。为了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提高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和质量,建立公平诚信的市场秩序,县委、县政府出台了《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枞阳县人民政府令第28号),印发了《枞阳县招招标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的通知》(枞政办〔2014〕45号)、《枞阳县小额工程交易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枞政办〔2016〕58号)以及《关于进一步严明“阳光村务工程”工作纪律的通知》(枞纪发〔2013〕53号)等文件,对村级资产和资源公平交易、违规干预交易过程、违法参与交易竞争,以及交易案件的依法查处作出规范要求,有力地维护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公信力,让公共资源交易在阳光下进行。2020年第三季度,全县乡镇级市场流转交易金额1811.5万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上仍存在顾虑。部分农民自觉流转意识不强,把土地视为命根子,对土地具有根深蒂固的依赖情结,担心一旦把土地流转出去,就会失去土地,生活也就没有了保障,因而不敢大胆参与流转。近年来,国家不断出台支农惠农政策,有些农民认为种粮还是有小利可图的,农闲的时候还可以打打零工,小富即安,不舍得将土地流转出去。有的农民对土地期望值越来越高,等着国家建设及企业征用土地,怕流转出去以后会引起一些不必要的纠纷。
2、土地流转合同期限的短期性。一方面,土地流转合同期限的短期性与资金投入大、见效慢之间的矛盾。由于政策、粮价波动等因素影响,土地流转双方均担心经济上受损,土地流转合同期限较短,多数在1年左右,土地掠夺经营现象比较普遍。但是,农业特别是种植业投入大、周期长、见效慢,资金回收时间长,种田大户、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难以持续投入。另一方面,土地流转期限短,影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调查显示,我县大多数地方土地流转合同一年一定,承包期短,但家庭农场注册登记的土地流转承包期限为5年以上。如横埠镇和陈瑶湖镇土地流转合同大多一年一定,最长的3年。
3、基础设施薄弱制约土地流转。虽然近几年,我县农村基础设施有了大幅度改善,但区域发展不平衡的情况依然存在。地势平坦,交通方便,水源条件好,旱涝保收的耕地(主要是边远圩田),大多已经流转。但地形地貌条件差、交通不便、水源缺失的耕地,由于不能旱涝保收,流转难,大旱之年抛荒多(主要是其林、浮山、白梅、白湖、钱铺等后山区)。
4、流转程序不规范。部分乡村土地流转操作程序不规范,流转手续不完善,签订的流转合同不规范,没有使用统一的合同范本,该约定的内容没有写进合同,存在纠纷隐患。农村土地流转多为农户间自发流转,往往在熟人、亲戚、朋友之间进行,私下协商达成口头协议,无书面合同,非常容易导致流转纠纷,而且一旦发生纠纷,很难找到相关证据,农民权益也就无法得到法律保障。
5、集中连片流转难度大。在二轮土地承包时,为平衡土地地力不均的问题,减少矛盾,以田块好坏搭配按比例对现有耕地进行了分配,造成了地块分散,难以做到协调耕作和集约化经营,有时往往因为一户或几户条件谈不妥,就难以实施土地的成片规模流转,这种情况广泛存在,增加了土地流转的难度和成本,也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业现代化发展。
四、建议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和政策宣传。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组织领导,将促进土地流转列入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着力加强顶层设计、政策引导。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全方位、多渠道地宣传贯彻《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以及中央、省、市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一系列文件精神,让农民了解农村土地流转政策,消除农民对土地流转惧变心理和疑虑,转变思想,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帮农民吃上“定心丸”,自觉自愿参与土地流转。
二是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一要落实好相关扶持政策措施,通过以奖代补形式,对有一定经营规模、从事设施农业生产、实施产业化经营的粮食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给予资金扶持。要以实施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为抓手,落实技术指导员包村联户制度,对粮食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开展贴身服务,增强服务实效。二要加大项目争取力度,加强耕地地力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田基础设施,吸引更多粮食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参与土地流转。
三是完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立县、乡两级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县乡农经体系,定编、定岗、定员,充实人员力量。同时,健全覆盖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供需交易平台,实行政府培育市场,市场引导流转,畅通土地流转信息渠道,解决流转信息不对称、交易无场所问题,使那些农业劳动力转移进城农户和耕种有困难的家庭能够及时找到土地流转出路,让想扩大经营规模的种植大户、家庭农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及时找到有土地流转意向的对象,促成土地流转。
四是加快培育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发展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大力培育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主体,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做大做强,使其成为组织农民、带动农民、实现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力量。开展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加强科技文化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培养造就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使之成为发展规模经营的领头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