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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22003125642M/202104-00182 组配分类: 行政强制
发布机构: 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枞环解查扣〔2020〕3号(枞阳县青龙非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6-04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828
枞环解查扣〔2020〕3号(枞阳县青龙非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06-04 15:43 来源: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枞阳县青龙非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0年4月29日依法对你公司建筑用砂生产线,生产过程中未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的违法行为作出对1个电机皮带、1个皮带廊道进行查封、扣押的决定(枞环查扣〔2020〕3号),根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现解除对电机皮带、皮带廊道的查封措施。

                                

铜陵市枞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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